领导性侵女孩致死,按工伤算?
2014年6月30日凌晨,刚刚从重庆某大学航空服务专业毕业、在中铁十局重庆制梁场打暑期工的20岁女孩儿杨玉婷(化名),死在重庆市某五星级酒店的房间内。重庆警方通报称,6月29日晚,杨玉婷被领导叫去陪酒,结果被来重庆游玩的中铁十局内退职工何某采用暴力实施性侵害,致其大量失血而死。
犯罪嫌疑人何某在逃跑后已经被专案组抓获。这条新闻中除了女大学生、陪酒、暴力性侵害等,还有更奇葩的地方。
在合川区区委、区政府多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帮助下,中铁十局与死者杨玉婷的家属达成了按照“工伤”赔偿的协议,赔偿金额达130万元。
女孩陪酒,被性侵致死,中铁十局当然要赔偿,但怎么就成了工伤?除了实施侵害的那位犯罪嫌疑人,单位领导不用追究责任吗?国企就这样拿国家的钱赔钱了事?
爷爷告诉记者,孙女原本打算在9月赴上海某机场工作。为了挣一些路费,今年一毕业,她就到了离家不远的中铁十局重庆制梁场打暑期工。花季女孩,被这样被残忍杀害。
就这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