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勋法官 西城法院法官:刘建勋
“汝今欲学诗,功夫在诗外。你想提升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能力,必须要注重研修每一个部门法所对应的基础学科并尽可能多地掌握和社会知识。”说这话的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刘建勋,他作为北京法官学院兼职教师、北京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讲师,每次给法官和律师授课时,总会特别强调这一点。
这位思路清晰、措辞严谨、风趣幽默的文雅法官是北京市法院系统有名的保险法律专家,也是个“裁判文书达人”。他的法律文书几乎件件算得上精品,他的学术成果几乎篇篇都引起学界反响,他的名字在国内保险法学界和保险业界几乎尽人皆知。
而这一身本领的练就,源自他对真理坚持不懈、日复一日的执着追求。 厚积:爱读书的法官 二十世纪初,西城法院开始探索专业化审判。
此时的刘建勋进法院已十个年头,是一名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办案能手。按照院里的统一安排,刘建勋开始专门负责审理保险纠纷案件,正是这项改革,满足了他对司法审判活动专精并求的职业体验,同时打开了他向专家型法官成长的大门。
他说:“所谓专业,就是系统掌握某一学科领域现有的主要成果,并且能够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西城法院决定对保险类案件试行专业化审判,有着特殊的地缘因素考虑。西城区内坐落着闻名全国的金融街,是首都金融主中心区,金融资产占北京市80%以上,占全国50%以上。
在金融街云集了众多保险公司,司法能力的质变与升华依赖于量变的积累,因此大量审理同一类型案件对于专家型法官的养成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他怀着浓厚的兴趣投入到保险案件的审理之中。
当时国内的保险行业刚刚起步,大型保险公司没有几家,专门研究保险法的学者也为数不多。刘建勋敏锐地意识到,一个处于起步阶段但将来必定繁荣的市场,一定是部门法的富矿,在这个领域里开展研究一定大有可为。
他从精读我国保险法条文开始,深入到学习保险法理论著作,更进一步延伸到学习保险学、金融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他不但研读我国的保险法,还学习了美国、德国、日本、法国、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保险法典和保险法学著作,十几年来他阅读过的中外保险法学著作多大四、五十部,构建了完备的知识体系,对法理与法条实现了融会贯通,他应邀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著名高校的经济学院、法学院举办保险法讲座时旁征博引,背诵中外保险法条文如信手拈来,令听众赞叹不已。
薄发:法庭上的专家 刘建勋说:“我喜欢办案,我很享受在法庭上的感觉。”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担任庭长以后,除了承担行政管理工作,他每年都会抽出大量时间审理案件。
对于那些具有挑战性的案件,他一直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并且认为审理这些案件是提升司法能力的好机会。对于庭内其他法官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他往往主动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撰写裁判文书,为同志们审理案件提供支持。
他的庭审,法庭调查脉络清晰,对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对证据的认定有理有据,法律释明驾轻就熟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成为青年法官们竞相观摩学习的对象。
在一起案件中,起诉保险公司的原告张某向法院提交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事故认定书,据此证明其深夜单独驾车发生事故的事实。刘建勋仔细审查证据所能够反应的事故车辆运行轨迹后认定,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时间,与发生事故的应然时间,间隔长达五六小时。
庭审中,刘建勋询问张某:“事故发生到警察到达事故现场这段时间,你去哪里了?”张某支支吾吾,说记不清了。“夜深发生事故,又不是常有的事,会有印象的,仔细想想你去哪了?还有,你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你除了打出报警电话,还有接听的电话,你说说那个深夜给你打电话的人是谁,跟你谈了什么事?”在刘建勋的连续发问下,张某慌张地说自己去住旅馆,但被问到住哪家旅馆时又推说不记得。
“事故发生地是个小村庄,旅馆应该不多,你描述一下自己寻找旅馆的路线及过程,或者旅馆的方位。”在刘建勋灼灼的目光下,张某神情越来越不自然,始终不能就事故与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最终,刘建勋依法判定,单凭事故认定书,不能认定事故的性质,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刘建勋反复对青年审判人员讲:“医学院的学生只学习病理学,是不会看病的,要看病必须学习临床诊断学。同理,在法学院学习法学理论,与在法院审判案件是两回事。
你们要把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司法裁判能力,必须掌握一个工具,那就是裁判方法论。”为了帮助同志们正确掌握“裁判的方法”,他组织全庭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每一项工作标准,既有任务,也有完成任务的方法,为青年法官迅速掌握审判技能提供了极大的支持。
刘建勋在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时说:“培育司法能力的过程,就是审判经验形成、积累、分享、传承和升华的过程,我们应当将个体的经验转化为团队的经验,再分享给新加入团队的成员,实现正确经验的有效传承。
”金融街法庭在他的带领下,充满了积极进取的正能量,由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业绩突出,2016年被授予“北京法院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反哺:办案实践充实法学研究 刘建勋说:“法官只会办案是不够的,他必须善于思考,善于写作,将办案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学研究成果,并以此完成个人能力的升华。”多年以来他笔耕不辍,累计出版个人专著四部,参编法学著作多部,发表法学论文近二十篇,总文字量超过二百万字。
这些成果多次获得全国性和北京市级的奖励,他的专业水准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他当选为全国性学术机构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的理事,受邀担任高等院校的兼职教授、兼职导师,并入选首都法律法学高级人才库。
国际著名的法律数据库“律商联讯”设立在我国的机构,聘请其担任特约专家,并撰写数十篇保险案例分析类论文。同时,他参加了最高法院一系列保险法司法解释的起草和论证工作,提出的大量建议并被采纳。
近年来,他接受兄弟法院、学术团体、各种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的邀请,在国内各地举办了数以百计的学术讲座,获得了广泛的好评。 敬畏:对艺术的喜爱与坚守 刘建勋不断对青年同志们说:“你们一定要开拓自己的眼界,见多才能识广,才能对案件事实做出准确的认识,才能有正确的适用法律思路。
少看电视多读书,少睡懒觉多旅行。”他手不释卷,每天读书至少一小时,并且坚持做读书笔记,多则上千字,少则数百字。
对于阅读和写作的坚持,使他具有了过人的思维和笔力,与同志们探究文书写作时,他提出的建议往往让大家豁然开朗。 刘建勋酷爱艺术,音乐、诗词、戏剧、古代雕塑与美术,他都有很高的造诣。
“挫折了听贝多芬,失意了读辛弃疾,疲惫了读苏轼,凡此三者皆可养浩然之气”,是他的口头语。每到一地,必去之处首先是当地的博物馆。他说:“瞻仰古代艺术,会让我们体会先民的伟大,知道自己在历史长河中的微不足道,产生对文化的敬畏感。
”他的诗词作品在网上广为传播,被网友称为“诗人法官”。 勤奋地工作、不懈地钻研、善良地做人,使刘建勋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在著作序言中的一段话,是他的工作精神的真实写照:一个人,无论其地位如何平凡,只要认真思考、勤奋探索,同样有可能获得有价值的思想,同样有可能使自己的心灵与真理之间的距离近一点,再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