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照片被盗用怎么回事?工作室发声明:希望尊重艺人肖像权
昨天下午,林志玲工作室在微博中发出一则声明,微博中提到“希望大家尊重艺人的肖像权、姓名权等合法权益。一起打击不法商家盗用、冒用之行为”,这是咋回事呢?
原来又有不法商家盗用、冒用林志玲女士的名义进行品牌、商品的宣传推广,特别是一些微商、整形美容等机构。不仅如此,他们还直接在文章中称林志玲为“大龄剩女”、“花瓶”。
你们说这气不气?就像这位网友所说“如果明星本人不告侵权,很多不明真相的朋友会以为明星在用这个产品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然后会花钱消费,但是得不到效果。最后受伤害的是无辜大众。”三观也是很正了!
林志玲照片被盗用也不是第一次了,上个月就有一家医疗美容公司在微信公号暗示林志玲"整容",林志玲认为这个公司有意侵害她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于是提起诉讼。之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林志玲的起诉进行了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关于认定此医疗美容公司构成侵权,赔偿林志玲8万余元。
网友看到这个结果纷纷为志玲姐姐感到不值,那么费时费力地去打官司,才赔了这么一点点,可惜了。但是小编觉得吧,志玲姐姐在意的不是钱的数量,而是要凭自己的力量去纠正这些不正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