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怒扇导游耳光被拘留 导游请求撤案

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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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8月12日,腾冲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成功处置一起游客殴打导游案,行政拘留涉事游客一名.12日10时20分许,该大队腾越派出所通报称:“刚才接到腾冲某旅行社导游杨某报警,称其在腾冲市腾越镇热海路绮罗商贸城丝路碧玉公司翡翠商铺带团过程中,被游客打了一嘴巴,请出警帮助处理.”接报后,经旅警现场调查了解,当日10时许,游客卢某(女.现年32岁.北京市东城区人)随团到该公司翡翠商铺内参观购物过程中用手机拍摄视频,导游杨某发现后劝阻其不要拍照,卢某不听劝解,便与导游杨某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游客卢某用右手打了

8月12日,腾冲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成功处置一起游客殴打导游案,行政拘留涉事游客一名。

12日10时20分许,该大队腾越派出所通报称:“刚才接到腾冲某旅行社导游杨某报警,称其在腾冲市腾越镇热海路绮罗商贸城丝路碧玉公司翡翠商铺带团过程中,被游客打了一嘴巴,请出警帮助处理。”

接报后,经旅警现场调查了解,当日10时许,游客卢某(女、现年32岁、北京市东城区人)随团到该公司翡翠商铺内参观购物过程中用手机拍摄视频,导游杨某发现后劝阻其不要拍照,卢某不听劝解,便与导游杨某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游客卢某用右手打了导游杨某左脸一巴掌,还将前来劝架的该公司员工何某右手掌咬了一口,后被在场众人隔开。

后民警依法将涉嫌殴打他人的游客卢某口头传唤至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办案区接受询问调查,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和在场证人,违法嫌疑人卢某殴打导游杨某某、咬伤绮罗商贸城丝路碧玉公司员工何某某右手掌的违法行为属实。从该大队复制的该公司监控视频上也清楚地见证了这一过程。据腾冲市中医院伤情鉴定表明,杨某造成左脸软组织挫伤,何某造成右手背皮肤挫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该局领导批准,依法对殴打他人的游客卢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游客卢某已签字认可这一处罚决定,被送往腾冲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连线受害人导游杨某,通话不久她就在电话里哽咽起来,声称自己和家人都觉得很委屈,根本想不到她会出手伤人,一点防备都没有就重重地挨了一巴掌,当即就火辣辣的疼,很快就肿胀起来,到现在冰敷了多次都还没有完全消肿,还影响休息。

但事情发生后不久眼看着远来的游客就要被拘留,突然就觉得她很可怜,当即就请求撤案。关于这一点,办案的旅警证实了,确有此情节。但法律不是儿戏,一切都晚了。据办案的旅警介绍,根据卢某伤害多人的恶劣行为判定,拘留三天已是最轻的处罚,已经考虑到卢某远来是客也不容易,只是稍加惩戒,否则拘留5日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