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股份陆挺与陆汉振 金轮股份董事长陆挺发家“原罪”
对于金轮股份的创投来说,IPO的开闸以及老股的发行,是安全离场的最佳通道。对于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余几位占股份额大的股东来说,更是一场资本盛宴。但种种迹象表明,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挺或许只是为了借助这个平台捞钱。
金轮科创主要从事纺织梳理器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配套专项工艺和技术服务。公司的历史沿革以及变迁,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然而,经过记者仔细梳理,还是理出了一些头绪。擅长玩转资本的陆挺将会把金轮股份带向何方,事关投资者的回报。
可是,一个在成立之初就带着种种劣迹的公司,又怎么会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呢? 令人眼花缭乱的运作 翻阅金轮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基本情况”占了很大的篇幅,而在这其中,有大量的笔墨在介绍“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公司在变革的过程中,陆挺通过不断设立公司、资产转让、置入、增资、注销等,展开让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 记者注意到,在金轮科创资本结构变更中诺杰国际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诺杰国际为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挺。 金轮股份的前身为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由中国金轮特种钢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安福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前身,以下称“金轮集团”)于2004 年12 月14 日独家发起设立,诺杰国际持有金轮集团100%的股权。
据记者了解,英属维尔京群岛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离岸“金融中心”。公司只需每年缴付政府执照费用三百美元,无需递交年报或财务报表,不需要机构审计,无需举行周年董事或股东会议,可以自由在世界任何地方开设银行户口,更为重要的是,对公司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只有政府有资格提取和调查公司相关信息。
选择在此注册的公司无外乎出于三种目的:国际避税,享受外国资本在国内的优惠政策以及资产转移。 根据合并现金流量表,2011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金额为23105.88万元,同期应付账款余额则从2010年末的1598.
45万元增加到2062.68万元,这就意味着该公司2011年的实际采购金额为23570万元。公司2011年度从前五名供应商处合计采购金额为7326.52万元,占全部采购总额的36.
1%,则不难计算出该公司当年全部采购金额为20295.07万元,相比该公司披露的采购现金流出少了3274.3万元,这笔采购款又流向了哪里公司并未说明。记者注意到,2009年至2013年1-6月份均有同样的情况,期间公司采购商品现金流出比披露的采购总额累计多出1.
32亿元(详见表一)。 有专门研究此类公司的专业人士称,鉴于陆挺在金轮股份的改制重组过程中变戏法式的资本运作,以及公司控股公司诺杰国际的注册地,陆挺很可能是将资产转移到了海外。
带着“原罪”的发家史 公司子公司白银金轮于2005年4月设立,但由于没有自己的生产经营房屋,只能通过租赁陆挺控制的白银银锷公司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由此而产生使用白银银锷公司的暖气、蒸汽、锅炉租赁,与白银银锷公司共用水、电等关联交易。
2011年8月27日,为了斩断关联交易以便IPO,白银金轮实施了搬迁,搬迁运输过程中,一名临时聘用的工人被随从卡车车厢倒下的货架砸中,当场死亡,成为公司的一件血案。
公司称事后进行了妥善处理,未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就像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挺同样“嗜血”的发迹史被无数的运作悄悄遮掩了一样。 然而,这样的“原罪”会根植于企业的基因当中,即便一时被遮掩,蒙蔽了大众,但永远不可能被抹去。
金轮科股份的前身为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由中国金轮特种钢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 年12月14日独家发起设立,然而,公司的真正前身为南通市金属针布厂,设立于1989年,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3年12月,由南通市金属针布厂联合南通金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海门县木工机械厂、海门县国强汽修厂、青岛纺机厂海门分厂等4家企业共同组建了南通金轮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金轮集团”),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402.
8万元。然而,这5家公司具体是怎么一起组建、持股和出资情况等关键信息却不见踪迹。1996年,金轮集团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也没有再提及这五家法人股东。
根据集体所有制企业法规第三十七条规定,集体企业的公共积累,归本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当地镇政府是否与陆挺合谋侵吞了集体财产? 此外,根据披露的信息,改制时当地“国强镇政府”(现已并入四甲镇)自评自卖,评估金轮集团的净资产为1001.
5万元,经过一系列的资产剥离,比如房屋、土地使用权、电力设施等资产,使得该公司的转让价格仅为165万元。
受让方为锦纶股份实际控制人陆挺和董事白勇斌。 招股说明书显示,陆挺1962年出生,高中学历。1993年12月—2000年3月在南通金轮企业集团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长;白勇斌出生于1949年,大专学历,期间曾任集团副总经理和副董事长。
由于当时改制时的资产剥离全部以先剥离后出租给改制后企业使用的方式进行,公司生产经营并没有受到任何实质的影响,陆挺与白勇斌仅以165万元的代价即获得了原来净资产达千万的公司100%的股权。
业内人士表示,改制前的五大股东没有持股改制后公司的股份已十分诡异,镇政府又自己评估资产,而非交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然后直接卖给原公司的两名高管更让人怀疑这里面极有可能涉嫌钱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