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副市长耿梅 耿梅: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耿梅: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耿梅,女,汉族,1968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保山市妇联副主席,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共昌宁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中共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委书记。
耿梅,女,汉族,1968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保山市妇联副主席,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共昌宁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中共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委书记。现任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
自2005年8月到昌宁任职以来,始终坚持把交通事业作为繁荣城乡经济、促进社会发展、解决群众困难、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十一五"以来,累计实施项目106个,投入资金94533万元。全县"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以提高通行能力为重点,实现县乡公路油路化,构建以云保公路为枢纽,通边达县、辐射乡村的公路运输网络"规划目标全部实现。
在具体工作中,昌宁县坚持做到"四个到位",即任务落实到位,年初与各乡镇分别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公路建设的完成情况纳入对各乡镇的考核范畴;资金筹措到位,把自筹资金的到位情况作为完成通达工程的重要环节来抓,自筹资金到位率达100%;资金拨付到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比例拨付公路建设资金,及时将上级补助资金落实到各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到位,采取举办质量监督员、施工员技术培训班、不定期召开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讲评会以及预留质保金等方式,建立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