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股东张长虹 大智慧股民“兵分两路”状告大股东 案件分获两地法院受理
投资者除了向大智慧索赔外,同时还起诉大股东张长虹。
继佛山照明之后,A股市场又一索赔大案正在持续发酵。今年7月,证监会向大智慧(601519)下发行政罚单,随后各地受损股民抱团向大智慧发起诉讼索赔。日前,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大智慧受罚后,投资者除了向大智慧索赔外,同时还起诉了大智慧大股东张长虹,该案件已分别获上海和广州两地法院正式受理。这也意味着,大智慧投资者索赔维权又多了一条途径。
律师:状告大股东更有保障
7月22日,证监会对大智慧的一纸罚单落地,立刻引来了诸多投资者向大智慧发起集体索赔诉讼。然而,也有不少投资者担心大智慧业绩会影响索赔的实质效果。
2016年8月27日,大智慧公布的中报显示,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8亿元,同比降8.14%;实现净利润为-2.29亿元,同比下降幅度高达7567.78%,此成绩单高居上市公司中报业绩降幅的榜首。此外,公司2015年业绩单显示当年亏损4.56亿元。
对此,有投资者认为:“2015年至今,大智慧一直处于巨额亏损状态,如果2016年继续亏损,未来可能存在退市风险。”因此,不少参与索赔的投资者担心有可能赢了索赔官司,却最终拿不到赔偿款。
不过,证监会对大智慧的处罚决定显示,证监会不仅对大智慧顶格处罚60万元,而且还对时任大智慧董事长的大股东张长虹罚款30万元。“根据证券相关司法解释,行政处罚是投资者据以索赔的前提和依据,因此,对于大智慧投资者而言,不仅可以向大智慧提出索赔,还可以向大股东张长虹提出索赔。
很多投资者对大智慧未来业绩有所担心,经过共同研究,大家普遍认为选择将占大智慧绝对持股优势的大股东作为被告可能对索赔更有保障。”谢良律师说。
股价波动大股民受损严重
数据显示,大智慧在被证监会立案前后股价波动巨大。去年4月30日,大智慧放量涨停,收盘报33.48元。而4月30日晚间,公司发布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的公告后,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一字跌停。
据了解,在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中,很多投资者都是因为大智慧被立案调查后连遭两个跌停板而受到了严重损失。以投资者罗女士为例,其在2015年4月24日至4月30日期间5个交易日买入大智慧约110万股,卖出约56万股,截至2015年4月30日尚持有大智慧约54万股,持仓成本约31.
8元。在2015年5月6日,大智慧股票打开跌停当天卖出约44万股,剩余10万股,在5月7日全部卖出。不到十个交易日,罗女士账面损失高达260万元。然而,罗女士在去年4月30日收盘时,每股尚有约1.68元的盈余,账面曾盈余近百万。
谢良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像罗女士这样,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买入且在2015年4月30日仍持有大智慧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参与索赔。
股民分两地起诉大股东
大智慧作为国内最大的金融信息综合服务提供商,在2011年以89倍市盈率成功登陆A股市场,张长虹等股东一夜之间身家暴增。
记者了解到,9月7日,陕西、内蒙古、广东三位大智慧投资者率先在广州中院直接起诉了大智慧大股东张长虹,要求赔偿投资损失。9月12日,广州中院正式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另外,11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智慧投资者则将大智慧公司及其大股东作为共同被告,于9月8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少已起诉的投资者也希望追加大股东作为共同被告。日前,这11位投资者也已收到法院送达的 《受理案件通知书》。
“两地法院分别受理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案,也意味着投资者索赔又多了一定的选择空间。从此前我们办理过的广州中院的佛山照明索赔案以及上海一中院的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索赔案的获赔案例看,这两地法院投资者胜诉的可能性都比较大。”谢良律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