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再发或面临从轻处理 反思下一个曹再发事件
“现有一湖南男子因不满家乡拆迁问题于12日抵穗,扬言要在广州幼儿园和中山大学制造血案,现暂未发现该男子行踪。”———说起14日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来的短信息,不少家长仍然心有余悸。曹再发事件如今已告一段落。但城市公共安全困境引发的讨论尚未结束。
官方“早说话”解信息混乱之困
“我到处在网上搜寻信息,到处找朋友印证消息。作为家长,碰到这样的事情,真的很无助。”市民张小姐的孩子入读海珠区金碧花园内某幼儿园。事发当天,她并没收到幼儿园的预警短信,后来通过微博才知道曹再发的事。她当即就打电话给班主任,班主任说她不知情,结果整日都处于恐慌之中。张小姐认为,教育局应该有一个通报指引,是不是通知到家长,要有一种统一做法,不要变成一些通知一些不通知,令家长难以判断真伪。“信息不平衡最容易造成恐慌了。”
“网络时代,只要有一个新闻点露出来,全城都会去挖掘。”知名媒体人马志海认为,这种威胁性的事件渐渐会变成一种常态,而政府部门向来习惯藏着掖着会导致恐慌的蔓延。“要知道群体性的恐慌是会传染的。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公开信息———官方早说话!”马志海还在微博上“喊话”:“政府要有担当,要安抚吓坏了的人们,不要传言四起时还玩深沉。”
“外松内紧”解预警机制之困
曹再发扬言制造血案,但没有公开散布言论。大部分家长的恐慌,最早是来自学校发来的短信。随后消息开始在微博上扩散。对此,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这次事件还未达到要通知所有家长的预警级别,市局只是把短信发给区局及相关单位,提醒加强校园安全工作。至于获悉后的应对,不同学校采取了不同做法,有的群发信息给家长,有的暗中加强保卫,最终导致信息不对称。
“学校处于两难的局面,他们的做法我理解,但不赞同。”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刘小钢认为,在警方还没有搞清楚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学校把信息发布给家长只会造成无谓的恐慌。他还指出,网络上的过分渲染,“像这次指名道姓地贴照片、发布身份证和车牌号来寻人,根本不必要”。
刘小钢认为,在收到威胁言论但没有实质证据之前,官方做法应该“外松内紧”———“外松”是面对群众应表现得一切如常:“内紧”则是在内部调动警力加强保卫。这次事件中,警方应该派便衣人员到各学校做好保卫工作,学校无须发短信让家长来接孩子。他还表示,有关部门要建立预防机制,在尽量减少造成民众恐慌之余有效防止罪恶发生。
事件追踪
曹再发如何定罪?律师:要看取证结果
日前,湖南警方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对曹再发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表示,最终是否定罪、若是定罪定哪条罪,需要看警方取证的结果。
刘国华律师介绍,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有三种犯罪行为:第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第二,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第三,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
刘律师表示,曹再发在电话中扬言要制造血案并买好刀,属于犯罪预备阶段;在此阶段,曹再发自愿主动放弃犯罪并自首,属于犯罪终止,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并不吻合。至于是否定罪、定哪条罪,刘律师表示要看警方怎么取证。“包括在他讲这番话的时候是什么状态,他是出于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行为等。加上他有自首情节,一般都是按从轻、减轻处理。”
事件回顾:曹再发妻子:就是房子把他逼成这样的
日前,广州警方在工作中获悉:湖南籍男子曹某因不满当地拆迁赔偿问题,扬言要到广州校园制造血案。广州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一是迅速通传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派警力落实各类校园的巡查防护以及路面的巡逻防控,对可疑人员和车辆加大盘查力度;二是与教育部门联系,指导和协调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护工作;三是组织专门警力开展侦查,全力以赴查找曹某。14日18时50分许,曹某投案自首。曹某投案后,广州警方按有关规定将犯罪嫌疑人曹某移交湖南警方带回做进一步审查。
获悉曹扬言要制造血案后,广州警方十分重视,迅速全市部署全力做好校园的防控工作,加派大量警力巡查,并紧急向教育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同时,全力以赴加强侦控工作,派出最强的侦查力量,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搜寻曹某,14日下午找到了曹藏身的冼村某停车场,不巧与广州警方同来的湖南警方人员被曹某远远望见,曹迅速溜走。随后,曹与媒体记者见面并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广州警方也跟踪发现了他的行踪。后经媒体记者劝说,曹某向警方投案自首。【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