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假释 许霆假释后再谈许霆案的一点小细节
新闻报道说许霆被假释了,回家与亲人团聚了,新闻开始像苍蝇逐臭一样围绕着他,以便有点新闻出来供小众们娱乐一时,明天或后天就不会再有人对许的事情感兴趣了。自己因为在许霆案上费了些功夫,所以还是想将许案中银行的不作为来显示一下,这一点是目前所有无论是新闻还是学术界,无论是公诉方还是法院方都忽略却对许霆无罪至关重要的常识。
是的,就是常识,可惜这个常识是在许霆案中有话语权的人所永远也没法知道的,即使自己说出来他们也都不会脸红,从而也更不会认为可以为许霆本人开脱罪责的理由所在。而只要在工厂里作过工的人,一听笔者稍微提及,就能够马上领会并会痛斥银行的无良和法院的颟顸无理。
对许霆案关注的人应该还记得,许霆之所以能够利用ATM取款超额,原因在于此机有技术上的故障。此故障产生的来源就是在许霆取款之前银行方委托某个技术公司对此机所在的系统进行的了技术升级,升级操作完毕,技术公司收拾东西走人,交给银行方,而银行方未在使此机向客户开放前自己试取几次,看看是否有故障或错误,以免银行双方受损,一是付给了技术公司的费用,二是被客户发现了故障利用故障多取走了钱。
即银行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它都有这么一个义务,就是或者它从技术公司接收升级后的系统后进行试操作,发现技术公司的成果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约定,或者接收后自己试用几次,以发现是否有故障,将故障消灭于机器向用户开放之前。
这种做法在一般的工厂里都是常识中的常识。
如笔者曾经在一个国有大厂里工作过十几年,还当过一阵了小官,就是专门管理本生产车间的机器设备,有时设备坏了或有故障,我就会请维修车间的工人师傅来修理,他们修好以后,会专门叫我或由我委托一个专门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先空载试机,即使它空运转不带负荷,运转正常无什么异常现象后,那么就会加载运行一段时间,如果正常那么就是真正的正常——可以投入到正常生产流程中的正常,由我签字,就是表示接受修理师傅的工作成果,如果我也像银行那样,只要修理工说修完了,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开机,开机也不管是否可行,一上来就加负荷运行(在许霆案中就是直接向用户开放使用),那么十次一定会至少有七次会出事,而且出的都是大事,因为这样做不符合做工的天理与逻辑。
这一点不仅是我,所有在工厂里认真地混过的人都会是这样。
像银行那样对技术公司升级工作成果丝毫不在乎,是所有业内是绝无仅有的事情,即使不制定什么章程守则,都是典型的违规违反常识的行为,理应受到严惩并坚决杜绝,可在许霆案中,银行反倒成为受害人。至少在客观上许霆所为是银行与许双方有意无意的共谋。。
当然笔者提出这一点,也许在很多人看来,也不能成为许不构成犯罪的理由,这一点目前不在此进一步论证,只是通过这件小事想让那些只看许霆谋财而不看银行完全对自己的钱财不加防范不加珍惜的人增加一点生活和工作常识的认知,然后再心平气和地讨论导致许霆犯罪的真实的关键的因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