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反腐:倒台的副省部级们(上)
2014年以四个“特大老虎”被缚,数十名贪官被查、制度建设推进等诸多战绩,在反腐历程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时也不难看到,腐败带来的挑战非常严峻。
展望2015年,当前高压反腐的态势将如何延续?哪些地方和部门将成反腐重点?从巡视结束到被巡视省份开始“打虎”,中间有怎样的过程?廉政瞭望记者分别采访了多名反腐领域的知名专家,以各自视角为2015年的反腐趋势做出分析。
专家认为,基于腐败的严峻形势,2015年高压反腐态势将延续,反腐的总方针、基调都不会有变化。策略上,则有望在发力治标的同时,迈向法治反腐。
廉政瞭望:根据十八大后两年的反腐情况,能否对2015年反腐的总趋势,包括反腐方针,态势和可能的政策变化等做一个预判?
李成言:我认为反腐方针不会朝令夕改,它的政治性、持续性都很强。现在的最高方针,就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谁违法,都要一打到底。而在细节的调整上,2015年的一个重点就是通过反腐、巡视等的实践和深化,推动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和创新。
任建明:十八大后,已有不少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从中央层面,还会继续推动。2015年在反腐的法治化,制度化方面,很可能有新突破。有些已经列入议程,比如要修订一批反腐败的法规,此外,地方可能还会有一些中央指导下的试点。
毛昭晖:2015年,我的期待是“两个转型”,一是从治标为主到治标与治本并重,二是权力反腐向法治反腐的转型。但2015年遇到的问题会更复杂,反弹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大量的潜伏的腐败分子,也在摸你的底,以便搞出新型腐败。
廉政瞭望:关于2015年的反腐趋势,不少读者最关心的是,还会不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还有“大老虎”因贪腐被打?
李永忠:还会保持高压态势。因为在现在强力高压反腐下,不少官员只是暂时的收敛收手。一旦高压松下来,很可能立马反弹。因为我们还没有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将改革成果加以固化。
唐坤:我认为,反腐在较长时间内必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也只有这样,才能在现行的治理体系中,保证反腐“打虎”的高效率和威慑力。
毛昭晖:有没有大老虎被打,这个问题不好判断。但从中央的决心、2013到2014年反腐发展来看,应该会有副国级“大老虎”被打,因为高压态势将保持下去。
2015年,此前被巡视单位、国企及金融机构、查办案件较多和较少的地区,或将经历严峻考验。
廉政瞭望:能否预判到2015年,哪些地方可能案件高发,成为腐败重灾区?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我曾比较了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报告,巡视组向江苏省反馈时,谈问题用了673字,对黑龙江省谈问题用了510字,问题较多较重。还有体育总局、一汽等,虽用词不多,但分量较重。从巡视发现问题到报告线索,再到交给办案部门核实,掌握确凿证据,最后“两规”贪官,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我想,随着以上程序的推进,被巡视省份可能还会有新“老虎”。比如目前,黑龙江刚有两名副省级干部落马。
任建明:2015年,***提的“四类干部”仍是查处重点。具体到哪些省份反腐力度大,可能是“一头一尾”,即今年办案较多的省份继续推进,如广东。同时,十八大以来查案较少的省份,办案数量也可能急剧增长。前者是已落马官员会牵出更多人,后者是受中央和其他省级带动,深入反腐。事实上,各地的形势都挺严峻。
此外,国企反腐也将掀起高潮。中央2014年第三轮巡视,就进驻了多家国企。它们数量很大,从过去情况看,也属于腐败严重的领域之一,前两年,我们查处的主要集中在少部分领域,如石油等,明年,乘专项巡视的东风,应从总的案件量、反腐领域上进行拓展。
乔新生:我分析,2015年随着反腐的推进,在国企反腐之外,还可能深入到一些关键领域,如金融、电力、通信等行业,这是反腐深入的标志之一。
落实“两个责任”,谁将被问责?
2014年,中央和中央纪委进行了多项有关反腐败的试点和改革。其中,落实“两个责任”已深入人心。专家认为,2015年,这些措施将逐渐显现成效,同时还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深化,强化问责。
廉政瞭望:在落实“两个责任”上,2015年应如何继续加强?
毛昭晖:现在各地都在贯彻“两个责任”,但还没有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特点,更具体、细化的指导性意见。我认为,2015年,中央应该出台这样的意见。在二者关系上应该更突出党委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主体责任,纪委在查办案件、执纪监督上的责任。某种意义上,党委在主体责任方面做多了,纪委的监督责任就可能弱化。纪委强化监督责任,又受制于现行体制。
2014年的纪检体制改革主要是点对点的改革,如双报告、两为主、向中央部门派驻纪检组等。这些改革取得的成绩,都将在新的一年显现出来。但在新的一年,这些改革都应更强调系统思维,以改革的精神继续深化。
任建明:2014年,各地对落实“两个责任”有了深刻认识。2015年在追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当事人上,应该会有突破,这也是一大难点。去年的实践中,某些省份“一把手”的调整,就有被追究主体责任的味道。
另外,三中全会提出了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是迫在眉睫。不妨找出原有责任制中的责任追究内容不能很好执行的原因,加以改进。
外逃“大老虎”将被引渡回来吗?
专家透露,曾有国内贪官五六十岁了,到外国申请所谓政治避难时,居然还申请一个“受计划生育政策迫害者”,并达到了目的。这反映出海外追贪的复杂性。
廉政瞭望:2014年“猎狐行动”取得很大成绩,2015年的海外追贪上,最有可能在哪些方面取得突破?外逃的一些前高官,可能被引渡回来吗?
李成言:2014年针对经济犯罪、诈骗的“猎狐行动”,为贪官引渡积累了经验,但两者有很多不同,后者更复杂。我认为,官员引渡追赃,2015年可能会取得进展的领域有:
首先,可能和一些主要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在谈判中达成协议,希望在官员追逃引渡上,不要设置所谓“政治避难”的壁垒。因为很多官员到了外国,为了避免被引渡,一定会申请“政治避难”,程序简单,也很荒唐。有的官员五六十岁了,居然还申请一个所谓“受计划生育政策迫害者”,并达到了目的。
二是要寻求到两国法律的结合点。法律的条文差异性,有时也是追逃的障碍。“猎狐行动”取得进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外也有打击经济犯的条文,找到了契合点。
第三,要向美、澳、加等说明,我们的追逃,实际有助于你们的安定,如果你不配合追逃,违背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条约。我们要去做工作,宣传外国帮助追逃的必要性,不能一直打相持战。我想,2015年如能在这三点突破,就有一批贪官被引渡回来。
2014年,纪检机关紧锣密鼓巩固反“四风”成果,其中的重要一招就是,中央纪委官网多次邀网民出山,晒出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同时,一些公开举报受到重视,贪官被“秒杀”,也凸显了官方引导下,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反腐的威力。
廉政瞭望:2015年巩固反“四风”的成果,可以有哪些办法?
毛昭辉:我希望2015年通过深化反“四风”的成果,强化对特权的治理、对特权制度的清理。四中全会也提了反对特权行为。我个人认为,我们现在大量的作风问题,根子都源自特权制度本身。如果这种政治生态不改变,反“四风”只能治标。具体来说,就是加快清理特权制度,搞好机关效能建设。
廉政瞭望:2014年,由官方引导下,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反腐的形式渐成惯例,接下来将如何深化?
毛昭辉:公众参与反腐很难成为主要的反腐力量,但它非常重要。用什么方式既与体制内反腐结合,又能保持一定独立性,还需要探索。但我有一个观点,如果把群众看成反腐的看客,或边缘化,中国的反腐是没有生机的。2015年,我们可以先强化人代会、党代会等监督,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逐步再向其他方面拓展。
李景平:公众参与反腐是社会进步,也是法治化的重要方面。随着老百姓法制水平提高,对腐败的容忍度降低,就会在社会形成反腐的文化氛围。目前,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反腐的方式很多,举报、电话、邮件、网络等。但参与有主动、被动之分,当反腐不涉及切身利益,而是出于公众利益时,才算是主动反腐,也是社会形成反腐氛围的表现。
2015年01月16日10:46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新京报媒目
“在转型期的文艺界有许多'潜规则’,是腐败的温床。”全国***委员、戏剧家魏明伦曾如是说。
昨日,参考消息转载了一则外媒消息称:“以***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并没有停止反腐的步伐,有穷追猛打之势,正将目标范围扩至与干部走得较近的文艺圈人员。”
这些话瞬间引起骚动,深圳晚报称,如果文艺圈反腐风来,那一定是掌握了某些充足的证据,一定是抓到了某些人不干净的手腕。
谨防文艺腐败是一个老话题,如果文艺反腐真的来了,这次目标会是谁?
消息甫出,网友推荐了不少“调查对象”。
但通过这则报道我们得知,“***将著名书法家和音乐家等文艺圈人员也划入了调查对象。”原因是,文艺圈人员利用与喜爱收藏字画的高官的私人关系,为行贿商人和官员提供了方便。
书法家和音乐家的定义并不严格,但是“著名”二字却很醒目,很多人马上联想到了几位此前网上疯传被带走的文艺圈人士。深圳晚报甚至还指出:“本山大叔并没有进一步动作,进一步玩低调,侧面说明他面临的危机并没有解除。”
此外,各种协会也会成为监督重点。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请领导退出书画界”的根源就在于书画界存在的腐败问题,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去年12月,陕西省书法家协会***、陕西省前***副***周一波在《人民日报》刊文,批评某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挤进艺术家协会兼职,乐于利用书画协会职权谋利,作品低劣却卖得十分红火的怪现状。
福建日报也称,如今各级书画协会***、副***,除了书画精英外,大抵是由退下来的领导干部兼任。各级书画协会俨然成为“准权力”机关。领导干部把持协会之后,一些官场病也随之而来。
而许多协会之所以对退下来的领导干部虚位以待,看重的并不是“工作能力”,无非是要借用他们累积下来的丰富人脉资源,寄希望于通过其发挥余热,找相关部门多多“化缘”之故。
文艺反腐不仅在地方,部队或许也不能幸免。
去年7月,韩国废除文艺兵制度后,环球时报在论述文艺兵有存在价值的时提到,“不能否认,在文艺兵中存在腐败。”
要鉴定文艺圈人士在走近官员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腐败,就得知道用来掩人耳目的腐败手段。
人民日报在2003年谨防文艺腐败的文章中就提到,“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损公肥私”多种腐败手段,在文艺界虽不能说一应俱全,但已遭其“病症”感染却是不容置喙的事实。
一些腐败行为来得比较直接,例如,张曙光情妇罗菲受贿198万余元在去年12月被判5年,而罗菲正是铁路文工团的一名女歌唱演员。
富豪张新明为巴结原太原***申维辰,曾斥资500万赞助与申关系暧昧的女歌手演唱会。
这些案例中应该就有不少“权色”、“权钱”交易行为存在。
还有一些官员的爱好更“雅”一点,于是乎,“雅贿”就成了一种隐秘又文艺的腐败手段。
在这个大的分类中,作者通过依附官员抬高作品身价者有之,官员通过自己影响力抬高作品身价有之。有的就直接在某场拍卖中,以高价买下劣质作品,将贿款洗白。
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书协***的千万书法作品在其下台后,直接贬值到一百万。但网友认为,这还算是真材实料的作品。有些官员落马后,其作品就直接一文不值了。
扬子晚报称,“人一走,茶就凉”,贪官落马了,他们高悬于公共场所的所谓艺术作品“下架”得比茶凉得还快。远从胡长清,近至***、***,莫不如是。
如果文艺圈反腐的劲风真的要吹来了,新京报认为,重点应落在切断公权力与文艺圈的“黑色脐带”,遏制公权力随意染指文艺圈,杜绝文艺圈人士走向堕落,沦为官员贪污腐败的“白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