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黑老大王紫绮个人资料 王紫绮与文强关系曝光

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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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重庆女黑老大王王紫绮 还有人记得王紫绮吗 这个重庆女黑老大也算上是国内的风云人物,可惜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据说这个王紫绮与与文强还有一段扯不清的关系,小编为大家曝曝光. 中文名:王紫绮 别 名:三姐 国 籍:中国 出生地:重庆 职 业:重庆亮点茶楼的实际管理人 被抓时间:2009年8月7日被抓获 王紫绮,行内人称"三姐",是重庆亮点茶楼的创始人之一(另一个是王婉宁). 2009年11月,有网友发网帖称,"三姐"王紫绮只是"亮点"的实际管理人,而

重庆女黑老大王王紫绮

还有人记得王紫绮吗 这个重庆女黑老大也算上是国内的风云人物,可惜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据说这个王紫绮与与文强还有一段扯不清的关系,小编为大家曝曝光。

中文名:王紫绮

别 名:三姐

国 籍:中国

出生地:重庆

职 业:重庆亮点茶楼的实际管理人

被抓时间:2009年8月7日被抓获

王紫绮,行内人称“三姐”,是重庆亮点茶楼的创始人之一(另一个是王婉宁)。

2009年11月,有网友发网帖称,“三姐”王紫绮只是“亮点”的实际管理人,而“亮点”最大的股东就是文强。“亮点”每年年底开联欢会,文强都会到场,而公司的其他干部也会到场。

王紫绮开房照

该组织通过实施组织卖淫、强迫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等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上亿元。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非法保护;为因为组织利益被关押、劳教的组织成员进行解救、提供生活费用;并用非法所得投资注册成立了多家公司。十余年来,通过实施强迫卖淫、组织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等犯罪手段,强迫数百名被害妇女为顾客提供卖淫行为,并造成被害妇女2人重伤、5人轻伤、7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2002年5月,在王紫绮经营的“亮点宾馆”内,因外地嫖客与该场所管理人员发生纠纷而导致持枪械斗,致3人重伤、1人轻伤,制造了震惊市内外的“亮点枪案”。

王紫绮被执行死刑

1994年,王紫绮与其妹妹王婉宁(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利益,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家巷、五四路等地以开设“月馨美容院”为名,组织妇女卖淫。1996年,陶铭古、钟光玉到王紫绮、王婉宁开设的名为“月馨美容院”的卖淫场所负责管理从劳务市场诱骗被迫卖淫的被害妇女,并在王紫绮、王婉宁的领导、指挥下,组织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活动。为壮大卖淫场所的规模,王紫绮、王婉宁又以入股的形式邀约其兄王廷华及龚吕洪加入,又先后纠集被告人曾伟、张元平、周德红等人,在渝中区以开设宾馆、茶楼为幌子,大肆组织、强迫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王廷华、曾伟为骨干成员,以张元平、周德红、任明亮等人为成员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结构严密,层级制约关系明确。

文强

1994年以来,王紫绮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钟光玉、陶铭古等80余人,先后在渝中区开设靓点等8个卖淫场所,组织、强迫妇女卖淫,非法聚敛钱财。

王紫绮的致富史就是一部压榨重庆姐妹肉体和灵魂并创造黑恶势力需要的资金的历史,从而揭开重庆黑社会掠夺财富,建立经济基础的本质,虽然她们用极高的金钱收入诱惑小姐,理论上呈现出自愿的假象,实际上就是威逼胁迫。

2009年8月7日晚11时许,重庆市渝中区警方组织200余名警察,对位于大溪沟的“亮点”会所,发动突袭,一举捣毁了该犯罪团伙。经过2个多月的追捕,以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等三人为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团伙成员50余人,全部被抓获。

2009年11月,有网友发网帖称,“三姐”王紫绮只是“亮点”的实际管理人,而“亮点”最大的股东就是文强。对这一点,也有媒体作过一些报道。那篇网帖作者称,“亮点”每年年底开联欢会,文强都会到场,而公司的其他干部也会到场。不过,网帖没有披露文强是如何在背后操控和运作“亮点”的。而王紫绮被传是文强的二奶的消息尚未得到有关方面的证实。都是女人,为什么她却不能了解女人的痛楚,让众多妇女做这些痛不欲生的事呢

从市检察院传出消息称,市检五分院已对组织、强迫数百名妇女卖淫的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9项罪名提起公诉。此案初步定于3月2日(下周二)在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1994年以来,王紫绮与其妹王婉宁(另案处理)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纠集陶铭古等人,先后在重庆市多个地方开设了9个卖淫场所,包括了“大名鼎鼎”的亮点宾馆。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领导者,以陶铭古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方称,仅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王紫绮组织就非法聚敛人民币共计1亿余元。该组织还先后注册成立多家公司,以掩饰犯罪所得。

王紫绮被抓

据了解,该组织先后以招工为名,在劳务市场诱骗数百名妇女至卖淫场所。为了“收服”这些被骗女性,该组织及其成员手段残忍,采取引诱、威逼、殴打、非法拘禁等多种手段进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和经济控制,强迫被骗妇女卖淫,共造成19人重伤或轻伤。

为使该组织及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受查处,王紫绮还通过贿赂手段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为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非法保护。致使该组织开设的多个场所的卖淫活动得以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治安稳定,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在文强案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曾指控,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一支队支队长、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于2005年至2009年期间,为王紫绮的“亮点”提供非法保护,纵容王紫绮进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此陈涛先后八次收受王紫绮所送的1.9万元。

王紫绮犯罪关系网

检方透露,该案是重庆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市检五分院专案组审查案卷材料136本,并追诉了2名被告人及1起漏罪,最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等9项罪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日前,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对组织、强迫数百名妇女卖淫的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等九项罪名,向市五中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