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师”替农民工讨工钱 他就是公益律师
法制社会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依法治国,所以有了一个职业,律师,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小编今天介绍的律师是一名特别的律师,他是一名为无产阶级的农民工打官司的律师,无畏权力不贪图钱财,每个律师心中有一把衡量是非的标尺,那就是律法。但是出于职业性质,很多律师不得不为利益而放弃是非,但他并没有这样做。
25日,来自黄陂区姚家集镇姚集村的农民工卢发兵向本报求助,他带领15名农民工做工,工程完工两年还没拿到工资。
25日,记者与公益律师杨雄一起,陪同卢发兵来到黄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执法人员刘堰华表示,该大队去年已接到过卢发兵等农民工的投诉。
据介绍,该工程涉嫌非法转包。这笔工钱应由转包方当事人彭光群发放,但当事人一直联系不上。刘堰华还与工程的承建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联系,协调能否将工程款代发欠薪事宜,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公益律师杨雄表示,下一步他将为卢发兵提供法律援助,为农民工兄弟讨回欠薪。
很多人想问公益律师是什么呢?为什么和普通的律师不一样,小编也不卖官子给您介绍介绍。
公益律师是指受雇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公益机构、非政府机构、非营利机构,免费为某类人群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例如政府或者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工会的维权律师,人权机构的维权律师。
“为权利而奋斗”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于是许多人在权利受到伤害时选择了“保持沉默”;不过,另一些人在自身权利和公共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了挺身而出,去承担为“为权利而奋斗”的神圣义务。
在如今的中国,就有着这样一群特殊的律师,他们或致力于消除乙肝歧视;或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而四处奔走 ;或为北京动物园搬迁之事亲力调查;或为春运火车票涨价状告铁道部;或为业主维权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斗争;或为了伤残农民工争取合法权益……
在公众眼中,他们是一群通过发起具有超越个案意义的公益诉讼和公益上书等法律行动,挑战不合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律师。媒体称他们为—公益律师。有专家认为,虽然公益律师在中国刚刚出土萌芽,还面临着种种困难。但是这支新的律师队伍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忽视,其未来发展趋势正受到公众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块二”官司,1996年1月,时任福建省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的丘建东,以公用电话亭未执行原邮电部夜间长话收费半价规定而起诉龙岩市街头公用电话亭及市邮电局,要求加倍索赔,案值1.2元,全国一片哗然。然而,迫于种种压力,此案以丘建东庭上意外撤诉告终,而丘建东也因此成为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
春运涨价案,2001年4月,律师乔占祥以铁道部关于春运涨价的《通知》未经国务院批准、未组织听证,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铁道部告上法庭,并将北京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列为第三人。该案一审、二审均败诉。2002年以后,铁路价格变动都进行了听证。
当有人问丘建东:到目前为止,你已经打了多少场公益诉讼官司?胜诉的有多少起?
丘建东: 到目前为止,我打了23场公益诉讼,绝大多数都败诉了。对此,我并不在意,因为公益诉讼本来就不是以成败论英雄的事情,它的本质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引起公众的关注参与。发现了问题并不等于能解决问题。解决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他们一直在失败中前进,因为他们心中的那团正义的火焰没有熄灭,他们没有为自己的利益,他们做的是公益,社会还有他们这样一群站在弱势群体,站在真理的一方的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