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英堂妹那晓娥侵吞票款160万元被起诉【图】
演出商马先生提供的那晓娥提票单据之一。
金羊网-羊城晚报1月14日报道 那英近日麻烦不断。继“警车开道取演出服”风波之后,昨日,广州一演出商马先生来到羊城晚报,称在去年9月30日那英沈阳演唱会中,那英的堂妹那晓娥侵吞票款160万元至今未归还。此外他还控诉那晓娥采取非法手段指使第三方公司向购票人开具虚假发票,骗取国家税款。
“那家姐妹已收足了演出费,凭什么还要侵犯投资人权益,还收投资方的门票款?那英演唱会她们做出这样的事,那英是否知道,她会怎样想?”马先生携着相关材料来到本报。对此,当事人那晓娥承认了提走门票一事,但对票款数目有异议,“钱不是这个数,差距很大。” 她还表示,如果交还票款,也不应该给马先生:“合同里没有他的名字,提票单据上面也没他的名字。”
演出商诉苦:那晓娥提票拒付巨额票款
“我在沈阳投资主办了2010那英演唱会,但这场那英经纪人、同父异母的姐姐那昕(又名那辛)所说的’绝对火爆,亏钱我补‘的演唱会,实际上亏得一塌糊涂门票收入不到总票房的30%。”马先生说。
马先生表示,他在演出之前就付了那英方面演出费共320万元。“投资有风险。作为投资商,我们愿意承担风险,正视亏损,并依法纳税。”没想到,经那昕介绍认识了那英和那昕的堂妹那晓娥后,麻烦接踵而来。由马先生提供的那晓娥名片显示,后者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皇姑区局的副局长。
马先生回忆,那昕介绍他认识那晓娥,是因为那晓娥表示她可以说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市电信设计院、省农业银行等多家单位购票。之后,那晓娥向演出总票房处先后提走价值160万元的门票。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马先生提供了一叠提票人姓名为“那晓娥”的单据。“她以先提票,后凭发票向以上单位收回票款为由,只给我写个拿票未付款的欠据。”因为票款始终没有收回,马先生称这场演唱会至今未能完税,但他指出,那晓娥为了侵占票款,通过第三方渠道弄来劳务广告费之类的增值税发票而非演出报税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提供给购票单位。“那晓娥一直谎称自己没收到票款,其实隐瞒了有些单位在拿票时就已付了部分票款的事实。”
多次沟通未果拟诉诸法律
马先生称,事情发生后,他一直通过各种合法途径与那晓娥沟通。但每次联系,对方都拒绝支付票款。“她堂而皇之地说票款跟投资方"不挨着",这般强词夺理,简直闻所未闻。”马先生还称:“之前在处理演出场地安保费的问题上,那晓娥表示“我说啥时收,他们就啥时收安保费,我让他便宜就便宜”,还向我索要5万元去"打点",但最后我还是交了原定的45万元安保费,当我追问原因,她根本不理。”
马先生表示,此事他也跟那昕沟通过,但对方提出马先生还有一笔交通运输和搭台的费用未付。马先生解释:“这笔钱原本是20多万元,但对方报高了价格,都接近40万元了。据我了解,演出设备并不是从北京运来的,而是就近找的,因此我提出付钱可以,让对方提供车辆的过路费等明细,但对方一直没给,因此这笔钱才没结清。”在找不到办法让那晓娥还钱的情况下,马先生表示,他正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那晓娥说法:承认提走门票,质疑票款数目
羊城晚报就此事采访了那晓娥。她表示:“提走票是有,但钱不是这个数,差距很大。”她坚称款数只有“100万元多一点”,“我一直等着跟当事人对数”。
那晓娥还承认票已经卖出去了,但钱没给马先生,因为她是向马先生的合伙人王文华提的票。“收条签的是我和王文华的名字,给马先生也不对啊。我把钱给马先生,那个姓王的回来找我要钱,我怎么办?!”那晓娥还认为,马先生不是投资商,“合同里没有他的名字,票的收条上面没他的名字”。
【律师观点】
演出商代理律师:如非法转移票款,将构成侵占罪
马先生究竟有没有资格向那晓娥追款?那晓娥究竟有没有权利将票款交给那昕的红创公司?记者就双方争论的焦点采访了辽宁诚信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吉元律师,如今她也是马先生的律师。
焦点一:马先生的收款资格
吉元认为,马先生有资格向那晓娥收票款。“这个演唱会确实是华商中视跟红创签的合同,华商中视是主办单位,红创只是负责演出。而马先生则是华商中视委托的全权代理人。事实上,整个演唱会对内对外都是马先生在负责,他是组织运营投资人,而王文华只是一个小投资人和办事的人。没有马先生的委托,王文华不可能出现在总票房。马先生和王文华之间有一个备忘录,约定票管方面一定要有马先生的认可,因此那晓娥的提票欠条实际上就是对马先生负责的。”
马先生则表示,他怀疑王文华贪污票款,逃走了。“他(王文华)不接电话,我们现在已经报案了,我调查的结果是说这个人有诈骗前科。如果那晓娥拿王文华来当借口,那我怀疑他们俩是同案。”
焦点二:票款数目究竟多少
吉元表示,那晓娥所提门票,其款数经核实确实是160万元。但为何那晓娥只承认100万元多一点?吉元说:“她是把马先生还没给红创的那笔钱抵进去了。另外我再举个例子,在那些单据里,最大的一笔是50多万元的单子,当时王文华跟那晓娥约定是按六折给的,结果50多万元就变成30万元了。那20万元去哪了?是谁拿了?如果没有马先生的认定,王文华是没这个权利给打折票的。”
焦点三:票款到底去哪里了
吉元说,在受马先生委托后,她曾到由那晓娥代售票的一些公司作调查。“其中一个单位的相关人员表示,他们已经给了那晓娥钱,对方也给了他们发票,但不是演唱会的发票。这些都有录音为证。这场演唱会因为票款未结清的问题,一直没开发票,对方给的是什么发票?”吉元还表示,她在另一些单位的相关人员那里遭遇了困难。“我问他们票款给了吗,他们表示不能说,他们之前跟谁联系的,就只跟谁联系。”
焦点四:票款是否能抵欠款
那晓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一直等着跟当事人对数。”但吉元表示,事情正相反。“我们一直希望能跟那晓娥坐下来,好好把账目算清楚,该付多少就付多少。但是,我至今都没见到过那晓娥。”
吉元称,演唱会结束后,马先生曾经多次找那晓娥要求结算票款,但那晓娥以马先生还欠红创公司60万元尾款为由拒绝。吉元称:“演唱会是华商中视和红创一起搞的,那晓娥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笔款她没有权利去抵付。如果她拿票款去抵马先生的欠款,这就说明她认定那笔票款是属于她自己的,她有权利去储备和转移,这是一种非法持有的行为,构成了侵占罪。更何况,这笔尾款的数目还未经双方确认,那双方应该坐下来确认数目究竟是多少。”
马先生展示与那昕的手机短信对话
【合作方是谁?】“没跟马先生签合同”
那昕否认马先生是2010那英沈阳演唱会的投资人。她说:“马先生是个体户,他没有公司,所以我没法跟他签合同;他就在北京挂靠了一个朋友的公司———北京华商中视来跟我签合同。我要告也是告这家公司,而不是马先生。因为和我们签合同的不是他,我告不着他。现在那家公司也不敢出现了,他们觉得被朋友给害惨了。”
那昕说,马先生还有个王姓合伙人,在演唱会举办前携部分票款逃跑了,至今不知所踪,“因为门票都是马先生和王先生掌握着,所以我们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个姓王的卷走了多少票款”。
【票款去哪了?】“我们至今没拿到票款”
据马先生说,那晓娥取走价值160万元的门票,卖给中国联通等公司,票款至今未返还。对于这个说法,那昕觉得好笑:“联通公司是跟我们签的购票合同,我们红创公司也给联通开具了发票,但像中国联通这种大公司,账目流程会走得比较慢———这笔票款我们至今也没拿到。等这笔钱到我们的账上,要给也是给华商中视,也就是和我签合同的合作方,怎么可能给其他人呢?”
那昕说,上个月马先生干了一件蠢事———他挨个向辽宁省联通公司、沈阳市联通公司及那晓娥发了律师函,催要票款,“如果不是马先生捣乱,这个钱也许早就到账了”。
【虚报运输费?】“是运输公司报的价”
那昕说,红创公司先后为投资方垫付了60多万元,包括高空作业工人的劳务费、装台费、器材运输费等。那昕表示:“我的要求很简单——— 我替你垫的这些钱你要先还上,这些该交的交完了,剩下的,你拿走该你拿的钱。”至于“运输费和搭台费报高了一倍”的指责,那昕说:“这笔钱不是我们公司收的,也不是我们报的价,而是我们长期合作的运输公司报的价,也绝对不是40万元这个数———我记得是26万元。人家也都是有单据的。”
【索要打点费?】“可以去告那晓娥诈骗”
马先生说,那晓娥以可以降低安保费为由,向他索要过5万元“打点费”,并虚开增值税发票。那昕表示自己曾就此致电那晓娥核实:“那晓娥说没拿过5万块钱,也没虚开过增值税发票。现在很多事情都跟那个姓王的逃跑人员有关,在找到他之前,很多事情是越来越乱,所以我没法直接跟马先生交涉。我只能告诉他———你把欠的钱都补交了,我们再联手跟联通那边要票款。对我来说,就是这么简单。至于马先生认定那晓娥诈骗了他,那就去告她吧。这个跟我们没有关系。”
【票房很惨淡?】“那英演唱会税款最高”
“亏得一塌糊涂,门票收入不到总票房的30%”,这是马先生对在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行的那英沈阳演唱会票房状况的描述。对此,那昕回应说:“营业税是根据票房状况来核定的,票房好,上税高,每卖出一张票,税务局和公安局的联网电脑上都会有记录。许多海内外歌手都在那里举办过演唱会,包括刘德华、王力宏等人。地税局的人告诉我们,大多数歌手都只需交纳10多万元的税款,而我们需要交的是26万元,算是最高的了。如果说那英演唱会‘票房惨败’,那为什么交的税要比其他艺人高出一倍?”
那昕说,经过与税务局两次协商,对方同意等这场经济纠纷有了结果后再向相关方补办征收手续,“这笔钱,到时法院判该谁付就谁付吧!这样的选择,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垫付的钱实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