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人妻有染被当父母面活活打死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竹县33岁王姓男子不满乐姓男子与妻有染,去年8月伙同范姓小舅子及庄姓友人到乐家寻仇,不顾被害人父母跪求,情绪失控活活打死乐男。新竹地院判决3人要连带赔偿死者父母1250万余元(新台币,下同)。
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今年2月依伤害致死等罪,判王8年徒刑、范7年10个月、庄1年9个月徒刑,高院维持原判,目前上诉“最高法院”中。
民事损害赔偿案开庭时,王男等人对被害人父母请求表示没意见,但一时无力偿还,希望分期摊还。法官认为,王男等人手段残暴,当父母面前殴死被害人,造成难以抹灭的伤痛,要赔偿死者父母精神慰抚金各500万,加上扶养费等,三人要连带给付死者父母各620多万。
在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新竹分会陪伴下,被害人父母转念走出伤痛,死者母亲想成为犯保志工,帮助其他受害家庭,她表示,对判决结果平常心,不管如何日子总要过,“儿子永远活在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