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嫖娼 李庄他不去嫖娼谁去嫖娼
据《重庆晚报》报道,1月8日江北区法院一审以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让人意外的是,法庭审理中,还有人谴责李庄道德败坏,曾到过某洗浴场所嫖娼。 在庭审最后十分钟,公诉人幺宁突然爆料:“李庄这样一个人,到重庆来,以办案为名,住着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李庄立即进行了当庭抗议:“我嫖宿了谁?是你的朋友吗?姓甚名谁?你把名字说出来。
这是对我的公然诽谤。”这等事并不新鲜,而且早就被中国的媒体宣传“脸谱”化了。
不信你就翻箱倒柜,把共和国几十年的报纸翻个够。翻来翻去,翻出来的“脸谱”无外乎是“好人入党,坏人嫖娼”这样的“真谛”。久而久之耳濡目染渐渐使人们养形成了习惯。
如果说入党是好人的分水岭,那嫖娼就是坏人的试金石。卑鄙是嫖娼者的通行证,高尚是入党者的墓志铭。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中国特色”,好人一定要入党,坏人一定要嫖娼。根据这样一个脸谱化的规则去思考,为重庆黑社会辩护的律师李庄去嫖娼才在情理当中。
所以,当本博秦全耀看到有关李庄嫖娼的新闻时一点也不感觉预料之外,本来就是一个坏人,他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他不去嫖娼谁去嫖娼。 近日新华社有消息称,湖北省恩施市粮食局两名官员和神华集团公司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四名干部因嫖娼被开除出党。
理由是嫖娼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 老秦曾写过一篇《为什么不把赵忠祥开除出党》的文章。其实赵忠祥这类十几次几十次“卖假药的”缺德行为对公众和社会造成的伤害远远大于嫖娼。
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却是坏人一定要嫖娼,做违法广告卖假药不在开除之列。这是什么逻辑? 李庄嫖没嫖过娼老秦不知道,审判李庄的公检法们嫖没嫖过娼老秦也不知道,写李庄嫖娼报道的记者们嫖没嫖过娼老秦还不知道。
但有一点相同,答案不用问也知道:头可断,血可流,不嫖娼,是追求。 头上三尺无神灵。不信就手持《宪法》,对着祖宗牌位盟誓,如今又能有几个嘴对着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