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投毒案审判过程 福州念斌投毒致2死案历经6年8次审判仍无结果
曾经轰动一时的福州念斌投毒杀人案,历经6年8次审判,4次被判处死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至今未果。辩护律师指出,历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并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法院依据同样的证据却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相反,辩护人却发现越来越多的疑点和瑕疵……
念斌投毒案,有多少悬疑等待破解?
法治周末记者刘立民发自福建福州
"在刚接触这起案件的时候,我对念斌也持怀疑态度,随着对案情的深入了解,我越来越坚信这是一桩假案,念斌是冤枉的。"
2012年8月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念斌投毒案"第3次开庭二审,这起被列入福州市2006年十大刑事案之一的案件再次引起公众的关注,北京律师张燕生正在整理案卷材料,做着出庭前的准备。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在公安机关预审阶段对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2007年3月,本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念斌当庭翻供,"我是冤枉的,公安把我吊起来打,我讲的都是公安教的"。然而,法院未采信他的庭审陈述。2008年2月,福州中院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
念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8年12月,福建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09年6月,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2010年4月,福建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裁定维持对念斌的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念斌命悬一线。
经过漫长的6个月等待,2010年10月,最高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核准并撤销福建省高院的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福建省高院经过重新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1年5月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福州中院重新审理的裁定。
2011年11月,福州中院又一次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念斌不服,第3次提出上诉。
至此,念斌涉嫌投毒案从侦查机关到法院,历时6年,经过8次审理,念斌4次被判处死刑,3次被撤销判决或裁定发回重审。
张燕生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其实,历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并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法院依据同样的证据却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相反,辩护人却发现越来越多的疑点和瑕疵,庭审实际上是公诉人针对辩护人质疑如何自圆其说的过程。"
一包香烟引发的投毒案
福州市平潭县,位于福建省东部海域,是大陆距台湾最近的一个岛县。澳前村隶属于平潭县澳前镇,开车到县城仅需10分钟。
时光倒转至2006年7月27日晚上10点多,澳前村的夜如往常一样平静,早睡的人已经进入梦乡。
突然,开杂货店的村民丁云虾家忙乱起来,10岁的大儿子俞攀和8岁的女儿俞悦相继出现腹疼、头疼、呕吐和抽搐等症状,闻讯赶来的爷爷奶奶立即用上偏方,擦清凉油、灌草药水,但都无济于事。
这时俞家人才意识到不是着凉那么简单,赶快叫醒熟睡中的小儿子俞涵,一起赶往平潭县医院。到医院后,6岁的俞涵也发生呕吐等中毒现象。
丁云虾时年32岁,3年前,丈夫俞建平死于海难,只留下她和3个未成年的孩子,丁云虾租赁村民陈炎娇的房子开了家杂货店,以此来养家糊口。然而,祸不单行,经受过丧夫之痛的她又要遭遇失去一双儿女的噩运。
虽经医生的奋力抢救,最终未能挽回俞攀和俞悦兄妹俩的生命,所幸小儿子俞涵并无大碍。
当夜,与丁云虾一家共进晚餐的房东陈炎娇母女也出现类似症状,她们到医院经过洗胃治疗后痊愈。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
第二天,福州某新闻网站最早披露这一事件,报道称:"平潭6人食物中毒,两儿童死亡,疑老鼠药中毒,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很快,一条爆炸性新闻在平潭这个岛县传得沸沸扬扬,"7·27特大投毒案成功告破,投毒者竟是丁云虾的邻居念斌"。
念斌同为澳前村人,时年30岁,同样租赁陈炎娇的房子开着一家食杂店,只不过开业时间比丁云虾早几个月,两家食杂店经营品种相似,仅有一墙之隔。
中毒事件发生后,警方曾经3次传唤询问念斌,直到2006年8月8日,念斌才交代了作案经过。
"这事是我做的,我在水中下了毒。"据案卷资料,念斌投毒的动机是,2006年7月26日晚,一名顾客来买香烟,被丁云虾招呼到她的店里,抢了念斌的生意,念斌因此怀恨在心,想教训一下丁云虾,"让她肚子疼,拉拉稀"。
当夜1点多(7月27日凌晨),念斌用一个空矿泉水瓶加入2cm高的清水,然后从抽屉中拿出准备毒老鼠的鼠药,撕开口兑入半包,用手摇匀,悄悄走到天井中丁云虾的煤炉旁,顺着烧水的铝壶壶嘴将较清的毒水倒入。事后,念斌把沉淀有米糠杂物的矿泉水瓶和家中剩余的鼠药扔到附近垃圾筐里。
此后几天,在公安机关的数次讯问笔录中,念斌均作出有罪的一致陈述。
扑朔迷离的案情
"我是冤枉的,是公安教我这么说的!"2007年3月,在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时,念斌即发出这样的呼喊。
念斌说:"他们把我吊在窗户上,两肋垫上书本用锤子敲打,用竹片挑,并威胁说如不承认就抓我妻子,我疼痛难忍,又担心妻子被抓无人照顾家人,被迫按照公安的提示承认有毒,所述内容全是编的。"
2008年,张燕生和公孙雪两位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本案后,果然发现念斌编得并不圆满,越来越多的疑点呈现出来。
关于毒药来源的交代,念斌说在案发6天前,他从街上一个地摊买的,卖鼠药人50多岁、理平头,而公安机关认定的卖药人杨云炎是一位70多岁的秃顶老头。
念斌说鼠药经水浸泡后像淘米水那样的颜色,但杨云炎卖的鼠药加了警示色,从公安机关提出的拌药器皿上可以看到红黄等颜色的粘留。
"买了两包鼠药和一包蟑螂药,买回来先放在电话机旁柜子的抽屉了,这事没有告诉妻子,按当地风俗,买了鼠药告诉家人就不灵了,几天后撕开一包,摆放在货架的最上层,7月26日夜投完毒后把剩下的鼠药、蟑螂药、货架上的鼠药全扔了,拿货架顶上的鼠药时还撒了,我用嘴朝墙里吹了吹……"念斌的讯问笔录中有这样的陈述。
张燕生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不符合常理!念斌的儿子刚刚5岁,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鼠药放在矮柜的抽屉里,里面还有儿童常用药,难道不担心孩子误食?我们询问过多名当地人,都没有听说买鼠药不能告诉家人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