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复榘剿匪 韩复榘山东剿匪记:主张地方武装 亲自督阵清剿
临城劫车案中被劫上山的外国人质和劫匪
民国时期中国的匪患已经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辛亥革命之后的10年里,很多报纸不把中国称为“民国”,而称为“匪国”,而山东、河南、四川等地匪患最为厉害。山东的鲁南地区是土匪的老巢之一,到上世纪20年代末,仅临沂就有匪伙50余股。
他们小者数百徒,中者千余数,大者万余众。据后人统计,1912——1935年的山东省境内107个县,竟然84个县有土匪盘踞,其中仅势力较大的土匪就有370多股。其中孙美瑶、张鸣九、刘黑七等实力尤为强大,部属强盛时多达数万。
对平民百姓来说,匪事之灾大大猛于战事之祸。匪患严重破坏了百姓的安定生活和社会生产,更加剧了社会秩序的混乱和社会心理的恐慌。人口和财产的损失更是庞大。土匪为祸地方的手段多种多样。绑票,即架票勒赎,是土匪索取钱财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如果土匪绑架到一户富家女子,就叫做“请观音”;如果绑架到了一个有钱的男人,就称之为“拉肥猪”;如果绑架到财主家的小孩,就叫“抱童子”。土匪抢架勒赎,后来发展到四处抢掠、逢人即架时,要价就降为三百元、百余元、十元即可,甚至无钱时可用百个鸡蛋赎要。
土匪不仅抢劫普通士绅,还常常在交通要道,抢劫汽车、轮船,乃至占据火车站。政府机关和外国人往往也是土匪眼中的“肥羊”,不能幸免于难。1923年5月以孙美瑶为首的土匪便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临城劫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