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呼兰大侠 三十年前的呼兰大侠迷案
大侠一词在中国文化中一般是指通过自身力量帮助他人,对社会和他人做出贡献,且具备超出一般人的能力、勇气、道德仁义,有大作为的人。也许你知道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可是绝大多数人对于“呼兰大侠”还是知之甚少。在我们的理解上,大侠一直以来不都是对侠肝义胆正义人士的尊称吗,到底为什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悍匪会被称为大侠,这位呼兰大侠究竟是何许人也,他有着怎样的传奇故事?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三十年前的呼兰大侠迷案,在这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案件背后究竟有着怎么样的故事怎样不为人知的人生。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想要揭秘呼兰大侠真实人生,我们还需要从生他养他的那一方土地说起,走进呼兰县还原呼兰大侠最真实的人生。
呼兰是从哈尔滨北面的一个县,如今已经被划作了一个区。哪里曾经和绝大多数县城一样、凋敝、阴冷,街道破落得毫无尊严,那里的人给人的印象是坦率而懒散,像街区一样自暴自弃,他们对“法律”知之甚少,甚至也不期待正义。
据说这样的地方有两类恶棍,他们开着豪华汽车三五成群地控制某种产业的中年人,或者是在街上游荡的少年,随时可能掏出尖刀像群秃鹫一样地扑向某个,或者可能是仅仅望了他们一眼的陌生人。试想一下,这样一个到处可见有歹徒的地方,警察会是什么样的?
三十年前在呼兰这片土地上,警察的权力可谓是无拘无束纵横于乡野,把人塞进摩托车的斗里带回所队,他们那里有一整套逼供招数,能用塑料袋里的辣椒粉把人呛成肺炎,或者在十几秒里用电棍把一个男人彻底变成废人。
这样欺男霸女伤天害理,总会有人看不惯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敢怒不敢言,总是会有这样一个人敢为人先,于是这个人开始了他的举义。
第一个被杀警察的是于铺乡派出所的所长,此人平日横行乡里欺男霸女,那时派出所后面是大野地,尸体是第二天发现的,被人用匕首刺穿脖子,匕首割断了动脉,一刀毙命。尸体上放着一张纸条,用匕首蘸着血写下了:“呼兰大侠 替天行道”。这位大侠杀人要精挑细选,想除掉的都是民愤极大的败类。他昼伏夜出,耐心跟踪暗杀目标,等到僻静之处,果断出手,一刀毙命。
以后一连几年,他每年都要杀上几个,从未失手。当地流传着民谣:“呼兰大侠,走遍天涯;为民除害,专杀警察! ”
一开始警察都随身带枪,后来呼兰大侠作案越来越多,且杀人后都会取走受害人的随身配枪,并用从受害人手中拿到的枪继续作案。为防止枪支继续丢失,呼兰县公安局便不再允许警察随身带枪,下班后一律将枪交回。这样一来,没有了枪的警察在面对持枪的歹徒时,就更加没有了抵抗的能力,正因如此,才会发生后面的惨案:
1986年3月28日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公检法家属楼。凶手刀枪并用,血洗了这座家属楼,当晚,有52人惨死家中,均一枪(刀)致命。其中,27人为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其余25人是其家属(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杀人之后,凶手用匕首蘸着死者的血在死者家的墙上,留下血字:“呼兰大侠 替天行道”。
一个平静的小县城,这起案件的概念和效果,可想而知。县公安局,迅速勘察、封锁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通报。对于这样一个悍匪当局极为重视,同年4月2日,328专案组正式成立,共计672人(其中包括,北京派来的专家组,省厅的骨干力量,以及全国各地的精英)。 中央公安部派来的一个专案组驻扎呼兰多年,专门侦破此案,把小城十几万人口差不多逐个过了筛子城市几乎翻了个遍,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1986年4月6日夜(也就是专案组成立的第4天),北京方面派来的两位痕迹鉴定专家赵某、王某,在呼兰县公安局招待所被杀。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某及其警察队的3个警察,惨死家中,连带家属4人。另有两名专案组成员(职务不详),在住所被杀。案发现场,墙壁上,八个血字:“呼兰大侠 替天行道”(与328案件相同,凶手为一人作案,一枪毙命)。
当时,整个黑龙江省的警察,没人敢穿警服上班。在这段危险时期,公安干警给老百姓一种很“休闲”的感觉(都穿便装)。警察们竟变成了被某个人猎杀的对象,以至于在大白天都不敢穿着警服上班。当这场瘟疫一样的连环谋杀戛然而止时,他们被长久地羞辱着。
经过两年多(确切地说,是两年六个月零二十三天)的调查、取证、研究、分析、排查、走访,专案组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情毫无进展。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该案被永久封存,停止一切调查。
呼兰大侠作案多起,按理说不可能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公安破不了案,首先说明大侠本人特别精明,把事情做的干净利落;其次说明老百姓包庇袒护大侠,不愿向官方提供破案的线索,否则老百姓也不会称凶手为“大侠”。
此案至今未破,无法确认凶手的真实姓名,后被命名为“呼兰大侠迷案”,就这样不了了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