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安成员 深圳沙井新义安涉黑团伙主犯被判无期
本报深圳1月30日电 (记者 游春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深圳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沙井新义安”案进行一审宣判。
深圳中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垚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7亿元;判处原深圳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伍健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30万元;对3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3个月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对两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对1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沙井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具有香港黑社会组织背景,涉案人数众多,涉案资产数亿,涉及命案多起,其犯罪时间之长、组织规模之大、涉及案件种类之多、社会影响之坏在近年来审理的涉黑犯罪案件中都极其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