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启圣与于成龙 于成龙升迁速度惊人 是因为他遇上了好领导
金光祖是清代汉军正白旗人,顺治十六年出仕,历任吏部郎中兼佐领、布政使、广西巡抚,康熙九年升两广总督。
清代要求各级官员注意保举有才能的官吏,而且考核制度也比较严格。每三年举行一次全面考核,京官叫“京察”,地方官叫“大计”,列为一等者由主管官员签字后可以举为“卓异”,等待提拔。在对罗城县的例行考核中,于成龙的个人操守没有问题,但政绩方面分数不高,评语也写得很一般。因为罗城是典型的贫困县,各项经济指标落后,赋税征收不上来,对国家贡献不大,列为一等没有希望。
当时已经升任广西巡抚的金光祖,认真审阅了关于于成龙的考核材料后,对考核组的评定结果很不满意。当即把新任布政使和按察使叫来说:“其他人的情况不大清楚,于成龙的卓越表现,我十分了解。你们的考核很不公道。如果你们不把于成龙保举上来,那我就专门写报告向朝廷举荐!”
布政使和按察使惹不起金光祖,只好给于成龙重写了评语,把他大大地美言了一番。随后,金光祖与两广总督卢兴祖共同上疏,称“罗城在深山间,民风顽悍。于成龙廉洁有为,建学馆、创养济院,任事练达,堪列卓异”。
康熙六年,于成龙以“卓异”升任四川合州知州。临行时,金光祖又与于成龙促膝长谈:“我知你治罗有方,清廉卓绝,故上疏朝廷,全广西只荐你一人为卓异。当下国家正值用人之际,你且去吧。我也知你清贫,特为你备好了路费,并修书与四川总督、巡抚。望你切莫负我举荐之苦心。”知遇之恩,涌泉相报。于成龙把自己对治理广西的思考,写成《再对金抚台问地方事宜》的文章,敬献给可敬的老上级。
张朝珍
张朝珍
清汉军旗人,康熙十二年六月出任湖北巡抚,后改为湖广巡抚。康熙八年,于成龙由合州知州调任湖北黄州府同知(相当于副市长),认识了湖北巡抚张朝珍,两人关系极为密切。张朝珍对于成龙非常器重。特别是于成龙因造桥之误被革职后,张朝珍顶着压力,竭尽全力保护并启用于成龙,帮助他很快走出了低谷,并帮助于成龙官复原职,一步步走向为官之路的巅峰。
吴兴祚与姚启圣
姚启圣
吴兴祚(1632年-1697年),字伯成,号留邨,山阴(今绍兴)舟山人,后入汉军正红旗。姚启圣(1624年-1683年),字熙止,号忧庵,浙江绍兴人。清朝康熙年间政治家、军事家,收复台湾的决定性人物之一。
此二人对于成龙,可谓是照顾有加。自于成龙在福建上任,面对于成龙在重审“通海案”的屡次到访,不但没有产生厌恶,还处处对其进行劝诫,严明重审“通海案”的利弊;在康亲王征集三万莝夫的时候,他又三番五次的去找吴兴祚与姚启圣,换作一般人,早就恼了,直接闭门谢客,可他们还是耐心接待,即便后面恼羞成怒,却也没有为难他,依然是如常对待。在两案圆满结束时,大加赞赏于成龙的能力和魄力。
康亲王
作为奉命带兵出征剿灭“三藩”的皇亲国戚,在于成龙任福建按察使后,为了民众利益,多次到康王府汇报工作,协调周旋,请求康亲王出面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第一件事是为“通海案”平反。于成龙发现,福建的监狱里关押着数千名普通百姓,主要罪名是“通海”。
他调阅案卷后才知道,所谓的“通海”罪是指当地渔民与台湾人的正常往来,被判刑的人大多是无辜蒙冤的,他下决心为此案平反。但因涉及与前任的关系,重审此案面临诸多难题。于成龙为了百姓利益,不计个人得失,敢于担责,为民请命,深受感动,“悉从其请”,康亲王久闻于成龙大名,知其清正廉洁,破例批准于成龙重审“通海案”,为数千名蒙冤百姓彻底平反,释放回家;第二件事是数万清军长期在福建驻扎,要征调不少民夫为军队服务,耗费了大量民力。
有的士兵纪律松弛,欺负百姓,干了不少扰民的坏事。如有不少民女被抢去当军官的奴婢,百姓怨声载道,于成龙忍无可忍,便放大胆子,直接找康亲王算账,康亲王听了于成龙的控诉,认为他小题大作,故意夸大事实。
于成龙说,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说得全部属实。王爷如若不信,可屈尊赴民间调查,我愿为王爷带路。康亲王经过周密的调查,发现征调民夫和清军扰民的现象,比于成龙说得有过之而无不及,越发佩服于成龙对下情的透彻了解,以及敢于为民请命的过人胆识。
康熙
于成龙的大器晚成,最终离不开康熙的破格重用。于成龙在廉能方面的优异表现,正好切合了康熙整治吏风的思路,赶上了康熙急于树立廉政典型的好时候。康熙治国治吏确有高明之处。他之所以能够开创一代盛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重视廉政建设,树立廉政典型。
他认为,各级官员“节操清廉,最为紧要”,整顿吏治必须培养清官。从金光祖、张朝珍、康亲王等人的汇报中,康熙发现了于成龙身上的闪光点,便毫不犹豫地大力培养,一再提拔重用,体现了他用人不疑的气魄和胆略,从而留下了“天下廉吏第一”的历史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