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霖“九儿子”:我并没输
,文中提到"李兰玉是天生尤物,是张宗昌(曾是张作霖手下)的二手货。"。张学忠认为"天生尤物、二手货"等字样对其及母亲造成了伤害。杨景华接受《中国诈骗大案纪实》摄制组采访中说出了"张学忠不是张作霖九儿子"等话。
2002年年末,张学忠起诉杨景华侵权,认为杨景华的文章"充满对我母子个人隐私的公开侵害",同时认为杨景华"把我的照片提供给《中国诈骗大案纪实》,并诽谤我是骗子,侵犯了我的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要求其赔偿14万元。
本报记者 陈萍
晨报讯 沈阳中院终审判决书昨日送到了张学忠的手里,终审结果是“驳回张学忠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判决并没有说我输了。”张学忠指着判决书说,“法官认为杨景华并非光碟的制作者与发行者,该片在社会上公开发行所造成的后果属于另一法律关系,我要一边申诉,一边起诉《中国诈骗大案纪实》的制作者和发行者!”
两位当事人脾气都很大
昨日上午9时,主审法官将二审判决书送到了张学忠、杨景华两位老人手中。
张学忠并不知道昨天是领取判决书,仍然对胜诉充满信心。当看到“维持原判”的判决结果后,已经76岁高龄的他拿起判决书,仔细地看着驳回的理由。
两位性格都很直率的老人在判决书上签字时发生了冲突。
在签字时,记者上前拍照。“没经过我允许,谁让你拍我的?”杨景华老人突然对记者发火了。未等记者解释,张学忠就说了一句:“你还没经过我允许就写我了呢……”
“你本来就是假的!”杨景华大声说了一句,并对记者表示,“不用采访了,法院已经判了。”
“如果不服判决,你在两年之内可以申诉。”主审法官详细地对张学忠解释之后,张表示:“我一定要申诉。”
张学忠将起诉光碟公司
对于张学忠提出杨景华在《中国诈骗大案纪实》一片中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问题,沈阳中院认为,杨景华仅表明张学忠不可能是“九儿子”观点,并无侮辱或指认张学忠是“诈骗犯”的言辞;张学忠也没举证照片在光碟中出现是由杨景华提供的,因此杨景华不构成侵犯名誉权、肖像权。
目前仅靠700元退休金生活的张学忠表示:“我要一边申诉,一边起诉《中国诈骗大案纪实》的制作者和发行者!”
张学忠表示,法官认为杨景华并非光碟的制作者与发行者,该片在社会上公开发行所造成的后果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他将另行起诉。
张学忠老人始终坚信自己就是“九儿子”,也始终认为杨景华对其构成了伤害。
“如果张学良老人健在的话,也许还可以通过DNA鉴定来确认其身份。以目前情况来看,也许‘九儿子’的传奇真的就是一个传奇……”一位网友的言论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