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于2007年8月14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8月24日上午9:00在武汉中信实业银行大厦11楼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祝卫、邵瑞庆、钟晓明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尚阳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都强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李光甫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洪进伟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赵江华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江华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充分讨论: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鲍俊华对本议案投了弃权票,理由是:由于时间关系,对半年报中的财务数据没有来得及进行勾稽关系的平衡。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刘勤强先生为公司总裁。
董事鲍俊华对本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是:刘勤强先生担任总裁以来,公司经营业绩未改善并有下滑趋势,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不熟,对法律法规认识不透彻。
董事李光甫、都强对本议案弃权,理由是:希望董事会有一个较长了解再聘。
独立董事祝卫对本议案弃权,理由是:对刘勤强先生不太了解。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提供刘勤强先生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刘勤强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相关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同意此项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聘任尤永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提供尤永胜先生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尤永胜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相关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同意此项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聘任黄晓滨先生,熊富良先生,杜明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提供黄晓滨先生、熊富良先生、杜明德先生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黄晓滨先生、熊富良先生、杜明德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相关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同意此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