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校长 吉林大学召开2018年第二十二次校长办公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吉林大学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管理规定》《吉林大学关于学院内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吉林大学产业经营性用房管理规定》《四平市人民政府—吉林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15项学生工作有关文件。
会议听取了关于《吉林大学学报》编辑委员会换届情况、中心校区新体育馆内部装饰工程方案的汇报。
会议就成立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横琴金融研究院,调整吉林大学俄语中心挂靠单位,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肿瘤精准医学实验室“数字式单分子免疫阵列分析仪”购置论证等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决策。
会议强调,学校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研究机构的规范管理。对内设研究机构,要明确机构成立条件,科学规划发展目标,严格考核管理,适时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内设研究机构创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保证高质量发展;外设研究机构应服从服务于学校总体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目标,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有利于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的提升,成为学校服务社会的窗口和开放发展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