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王伯昭演谁 不服“打人”案一审判决 王伯昭:我还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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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18bac22de7614e7fe33f7e3553204 晨报讯(记者 季绍华)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演员王伯昭诉香港演员张卫健、谢霆锋及北京慈文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由于王伯昭的各项具体诉讼请求缺乏相应证据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伯昭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王伯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很激动:“法院的判决明确说谢霆锋跟张卫健有重大过失,在表演时未按照演示打击强度表演,那为什么不赔偿我全部的费用呢?这样的结果我不是很满意,我还要上诉。”
我打别人咋没事呢?
“整件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不过我始终认为他们是欺负弱者,他们现在是大腕,我只不过是个过气的演员,时过境迁,在北京慈文公司跟英皇公司面前,我永远是弱者,不过我始终相信公平的存在。”王伯昭似乎有一肚子的话要对记者说。
“有人觉得你是在借机炒作自己……”还没等记者说完,王伯昭便说:“我炒作?笑话!是他们在变相欺负人,再往我身上泼脏水。”电话里王伯昭的声音明显大了起来,“他们是想捏着人的鼻子后还封嘴。”
“我在这个事情之后,还拍摄过一部名为《梦回清河》的大戏,在那里我还痛打了别人,不过也没有造成任何伤害,而且在戏中我也遭到日本兵的暴打,我也毫发无损。怎么就他们打我然后我就入院了呢?”
给我的钱都是应该的!
“法院说张、谢二人已经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了,就不用再道歉,而且经济赔偿已经给了我。”王伯昭说对这一点他要声明一下,因为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据王伯昭透露,此前他在住院时,剧组给的2万多块钱,是住院的医疗费,剧组给报销的9000多块,也都是剧组应该承担的,“因为我是在剧组里受的伤。不过后来我带伤补充拍摄的27场戏,他们给我1.2万也是因为合同到期了,应该给我的劳动报酬。应该说没有一分钱是张卫健跟谢霆锋还有剧组方面给我的,我必须说明一下,让大家知道,他们真正因为不尊重演员而该付的钱,一分都没给我!”
王伯昭最后还表示,自己正在拍摄一部40集大戏《盐亨》,他在剧中扮演了一个李老板。剧中没有打斗的戏。
■案件回放
2004年9月18日20时许,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小鱼儿与花无缺》摄制组在北京市怀柔飞腾影视公司拍摄中,根据调整后的剧情安排由小鱼儿(张卫健饰演)与花无缺(谢霆锋饰演)击打杀父仇人江别鹤(王伯昭饰演)尸体。在实际拍摄过程中,因张卫健、谢霆锋未按拍摄前演示的力度击打,致使王伯昭受伤。
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鉴定,王伯昭的损伤属轻微伤。事后张卫健与谢霆锋两次在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
2004年12月21日,王伯昭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卫健与谢霆锋对其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书面赔礼道歉,由慈文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卫健、谢霆锋及慈文公司均不同意王伯昭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