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岳西方哲学 王东岳老师的西方哲学课讲义完整版
低一级的感知方式是最有效的感知方式,因为如果运用高端理性,一定带来悖论。康德给这种悖论起了一个专门的名字,叫二律背反。也就是说,把逻辑运用到极致一定会带来矛盾。比方说,说时间有起点是对的,因为我们无法想象能无限前溯的时间;然而,说时间没起点也是对的,因为我们无法想象时间的起点。
这两点说法,在逻辑上追究到终极都是对的,都是成立的,而且都是有破绽的,两者构成矛盾谁也不能化解谁。再比如这个世界是有边界的和这个世界是没有边界的,在逻辑上用到尽头,两种说法都成立,但是都有破绽。
我们今天知道爱因斯坦的学说,宇宙是有限的,叫有限无界。大家可以读一点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可见你要了解哲学必须要了解自然科学。爱因斯坦所说的有限宇宙是一个物理学模型,它没有回答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有限宇宙外面是什么。
爱因斯坦认为这个问题,在物理学上不能回答。因为空间本身是物质本身缔造的,而在137亿年以前,宇宙没有出现以前,没有物质也就没有时空。
时间和空间是随着能量转化为质量的过程才发生的。从物理逻辑上将,这个说法在现代宇宙论上成立。可是它没有解决在哲学上把理性运用到极致的问题。所以康德提出把理性用到极致这一点一定发生悖论是颠扑不破的。
结果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怎样化解这个悖论。黑格尔就是为了这个问题,建立了他的哲学体系。黑格尔只是用了一个狡猾的辨证逻辑,他的目的不在于讨论辨证法,而在于要讨论终极理性——绝对理念。这才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目标,辨证法只是他用的一个工具,而且用得很拙劣。
当代最著名的现代逻辑创始人之一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这本书中,给黑格尔了这样一个评价:“黑格尔的哲学几乎全部是错误的”。还有更苛毒的评价,应该说,这表明评论者尚未理解黑格尔到底干了一件什么事情。
凯尔德的《黑格尔》中说他“大胆妄为地提出完全是一派胡言乱语的东西,把毫无是处、夸夸其谈的词语的种种迷魂汤混合在一起,原先只是在精神病院才出现的,最终在黑格尔身上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境界,还竟然成了迄今出现的最无耻的、完全神秘化的工具,结果呢,这些好像就被后人当成了德国人笨拙愚蠢的、荒诞滑稽的标记。
”黑格尔的书付梓后,引来过于晦涩的非议,他抱怨道:“只有一个人懂得他的作品,而且甚至于这个人也不懂。”【有人说,黑格尔是哲学的终结,此言不错。因为黑格尔确实将传统经典哲学表面上的所有漏洞都填补起来了,相应地,他同时也就将既往哲学的深层不足暴露无遗:
那就是,他不能说明逻辑本身为什么会存在(所以他就只好乞灵于一个独断的“绝对假定”),以及,相应的,他也就不能真正说明逻辑本身如何存在(所以他就只好乞灵于那个陈腐的“辩证方法”)。】(《物演通论·卷一》第三章)
【黑格尔在《小逻辑》一书的导言里亦有此叹,然相对而言,他的逻辑起点还算比较好找一些,因为那个起点可以直接就被“假定”为是逻辑本身,所以他的逻辑体系(也就是他的哲学体系)终究是一个被复杂化了的同语反复,好比有人问:精神是什么?答曰:精神就是??精神(所谓“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是也)。
为此,黑格尔必须将自己的出发点(也是终点)设为“绝对”,也为此,黑格尔还必须将有限存在者所不能直接企及的“无限”诅咒为“恶的无限”。
好在黑格尔自己也承认他只是在不停地兜圈子,不过无论把那“无数小圈子构成的大圈子”弄得何其“自圆”,“圆”本身终究是有限存在者实现自存的一种必要而又不可得的追求,而且,“圆”本身仍是一个被爱因斯坦称之为有限无界的有限模型而已。
也就是说,黑格尔的成功之处正在于他无意中证明了辩证逻辑本身的有限结构状态,犹如爱因斯坦有意要证明宇宙本身就是一个有限无界的相对存在一样。】(《物演通论·卷一》第二章)
总结两点:第一,辨证逻辑是人类理性逻辑的最低阶段;第二,辨证逻辑是日常生活中最多被采用的逻辑形式,这恰恰是因为它是低端逻辑,因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都是简单问题。总之,辩证逻辑惟其低级而具长存之效,高端问题的处理自需高端理性逻辑之问世。
这里要补充评价一下“方法论”这个说法。这个说法是从马克思那里带进来的,这源于我们通常认为思维方法是可以选择的。但读者要特别小心,我们的思维方法是不容选择的。诸如老子、赫拉克利特、柏拉图这样的大哲、当时最有智慧的人,也只能用辩证逻辑,因为人类那个时候的思维方式只有辩证逻辑。
换句话说,你不面临那个超过辩证逻辑的问题,新的的逻辑形态就不会派生。如果你面临了那个问题,即使你没有学过,你也不会用辩证逻辑,你必然会用到高端逻辑。
现代科学家研究现代科学,不会运用辨证法,可科学家不需要学现代逻辑,只要他面临了那样复杂的问题,他就必然会用高端逻辑而不是辨证逻辑。比如A、B,但他不会把所有东西都归到B里面,他会把非A归为B,然后C、D、E??同时他会观照从B到C到D到E的相关关系,并且精确地量度和把握它的定性和定量关系,这叫现代逻辑。这些逻辑不是自己选
择出来的,而是面对复杂问题时必须采取的,而把辩证逻辑丢掉。而反过来即使你对高端逻辑非常熟悉,而当你面临简单问题时,你用的必然是辨证逻辑,因为越低端的逻辑越有效。这就是辩证法使用最广的原因。因为我们日常所碰到的事情,极其复杂的需要调动高端逻辑的事情非常少,也就是需要用数学计算的事情是非常少的,我们一辈子都遇不见几次,我们大多数的生活问题和工作问题都是简单问题,因此我们通常停留在辨证逻辑的使用层面上,但这并不标志辨证逻辑是高端逻辑,而恰恰说明它是最低端的逻辑。
所以黑格尔说过一句话,逻辑学你不知道它,一点都不妨碍你使用它。他举了一个例子,学术再精的生理学家也不知道如何支配食道蠕动。同样,没学过生理学的人也不至于咽不下去饭。所以方法论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
“理想逻辑”简述
现代数理逻辑精确而繁复,近乎于技术化的工具,故不详谈。以下仅就“高级理性逻辑”的基本特征加以说明。高端逻辑在逻辑学上叫现代逻辑,王老师在哲学上把它叫理想逻辑。
注:此“理想”与“乌托邦式的愿望”无干。所谓“理想逻辑”,是指“纯粹推理之想”,即“超然于感性直观和知性判断之上”的一种思维方式,其特点是:起之于“理”、又终之于“理”的纯思想过程。它在极其复杂的对象两端或多端对象之间进行细致入微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就像伽利略用归缪法的“逻辑实验”来证伪亚里士多德的落体原理,或像爱因斯坦用虚拟法的“理想实验”来建立相对论那样。
“理想逻辑”有四大定理:(由感性的点、到知性的面、再到理性的体) 1、简一律(相对于“同一律”;A=A,转化为“A系=A理”;附谈马赫的“思维经济原则”或“自然简约原则”,即“奥卡姆剃刀”。)
2、排序律(相对于“排中律”;A是B或不是B,转化为“A是B以及C以及D??”)
3、消矛盾律(相对于“矛盾律”;A不是非A,转化为“A之为A正在于它源自非A或导致非A”)
4、追本溯源律(相对于“充足理由律”;追索各个相依单元的存在因、联动
因乃至第一因;由此回归“简一律”)
可见,“理想逻辑”沿袭着“形式逻辑”的轨迹代偿发展,辩证逻辑属于从知性逻辑向理性逻辑的中间过渡逻辑形态。本文在此给读者提两个建议:第一,辨证法无需太多了解,但形式逻辑必须知道;第二,最好学一点现代逻辑。
第三讲千古玄难:“知”与“在”的关系问题 “追问存在”——“在”在何处?
“西方哲学史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
起初是率然追问身外的世界,即‘存在的本体’,如古希腊的自然哲学时期;尽管随之也发现了所欲追问的世界总不免折射出追问者自身的精神痕迹,或‘理念的背景’,如毕达哥拉斯学派、爱利亚学派、尤其是柏拉图;但终究未曾想到或未曾证明:对自然本体的设问本身(即‘本体论’)直接就关联着对精神本体的设问。
”(《物演通论·卷二》第六十四章)巴门尼德提出,“存在”是一切具体存在物最基本的属性。亚里士多德说:“存在之为存在,这个永远令人迷惑的问题,自古被追问,今日在追问,将来还会永远追问下去。”
“直至公元十七世纪,笛卡尔敏锐地意识到,所谓‘外部世界的存在’总须被统摄在精神之中才成为可以指谓的‘存在’,从而提出,只有‘我思’是唯一可以证明的存在,由此开创了近代“认识论”的先河。不过,从直觉上,笛卡尔又不能否认外部世界的存在,于是,著名的‘二元论’就此诞生了。
”(《物演通论·卷二》第六十四章)笛卡尔探讨的问题与“庄周梦蝶”十分相似。笛卡尔追问,人在梦境里从不怀疑梦境的真实性,可醒来一看发现梦境全是假的,我们怎么知道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真的呢?他就从这个起点开始,追问我们所说的世界、知识以及我们的认识历程的可信性。
因此笛卡尔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我思故我在”,就是说我不知道我的知识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外部世界是不是真的。
因为我的感知过程很可能已经在扭曲这个世界,我看到的很可能是幻象,所以我不知道世界上什么在,甚至于世界在不在我也无法证明。注意,这里的“我在”不是指我的肉体在,而是指我的思想在,因为我的肉体也是感官达成的,只不过是我感觉到我有一个肉体罢了。我对感官绝不信任,可是我的思想确实在活动着,哪怕我的肉体不存在(比如做梦的时候),所以我只知道“我思”在,这
叫“我思故我在”。这个道理不难理解,如果外部世界是我感官扭曲的甚至可能是我感官派生的,那么外部世界在不在我不知道,我说外部世界在或不在都已经是一种武断,因为这只会是我的感觉。就我而言,我唯一知道的“在”就是我那想个不停的思绪在。
截至今天,它仍然是纯逻辑哲学上唯一一次对存在的有效证明。但笛卡尔又无法否认外部存在,他因此认为,世界有两个实体,一个叫心灵实体,一个叫物质实体,“知”与“在”由此分裂。这就是著名的二元论。
“然而,一系列问题也由此发生:既然‘心灵实体’是唯一可以确证的存在,那么,怎么能够又说‘物质实体’存在或不存在呢?这岂不是明摆着要为自己认定不能证明的东西予以证明吗?显然,笛卡尔从怀疑出发却走入独断,合理的推论应该是:精神以外的东西到底存在不存在一概不可知。这便顺理成章地造就了休谟。”(《物演通论·卷二》第六十四章)
休谟检讨归纳法和经验原则,发现一切经验知识都是在归纳法的原则上建立的,因此从根本上讲不成立,也就是前文所提到的“从特称判断中永远导不出全称判断”。于是休谟认为,我们的知识统归无效,真正的世界在我们的可知范围以外。
可是“既然‘不可知’,何以又会‘有所知’?知性——哪怕是‘纯粹知性’——这时总该探讨一下了吧,否则,说什么‘可知’或‘不可知’不是照例也属于一种新的独断吗?康德就为此思索到老,并成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着意拷问‘知的规定性’的近代第一人,诚然,他的这番努力不可谓业绩不著,但终于还是未能澄清知的规定性如何与在的规定性统一,反倒更弄出一大堆‘二律背反’的麻烦。
”(《物演通论·卷二》第六十四章)
康德步步为营地证明,为什么我们所说的时间和空间其实全都是假象,这个世界有没有时间和空间我们不知道。康德认为,时间和空间只不过是人类这个动物为了建立自己的思辨结构,所必须缔造的一个认知形式。如果我们不在主观上派生一个时间和空间,我们就没有办法去把握我们对外物的依存关系。
我们的时空观一直在改变,如果时间和空间是客观的,那么就不应该出现牛顿时空观和爱因斯坦时空观的对立。我们仅通过科学史上时空观的变革就可以知道,我们所感觉到的时空不是客观的时空。康德说得对,时间和空间是一种主观感觉的派生方式,只不过它到底正确到什么程度我们永远无法验证。休谟和康德的不可知论,把“在”扔之于“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