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铭石达开 不惧千刀万剐::《石达开的末路》陈白尘著【民国25年生活版34开160面】
●陈白尘(1908年03月02日——1994年05月28日),中国剧作家、小说家。原名陈征鸿,又名陈斐,江苏淮阴人。青年时代在上海求学。1930年参加左翼戏剧家联盟,从事戏剧活动,曾参加南国、摩登等剧社。
后回家乡从事革命活动,1932年7月任共青团淮盐特委秘书,后因叛徒出卖而被捕。在狱中创作了一些短篇小说和独幕剧。1935年出狱后在上海从事文学创作。抗战开始后,在各地坚持进步的戏剧活动,创作了大量剧本,代表作有《乱世男女》、《结婚进行曲》、《岁寒图》,《升官图》等。
解放后参加创作了电影剧本《宋景诗》和《鲁迅传》等。1977年创作了历史剧《大风歌》。曾任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1978年后受聘为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系主任,主持建立了戏剧影视研究所。
8年3月2日出生于江苏省清河县城(今江苏省淮阴市)一商人家庭。中学时代就接受"五四"新文学影响,写新诗和白话小说。●1946年回上海,在电影和戏剧战线上继续投入反对内战,争取民主运动。
1948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组织地下的上海戏剧电影工作者协会。上海解放后该会正式成立,被选为主席。1949年任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南方第*代表团副团长、上海市文联秘书长、上海电影制片厂艺术委员会主任。
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调北京任文化部剧本创作室主任。1953年任中国作家协会理事、秘书长,后历任作协书记处书记、对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人民文学》副主编等职。
1966年调江苏省文联。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重操文笔。1978年任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系主任。1979年当选为全国文联委员及中国作家协会理事、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1980年当学为江苏省文联名誉主席。
1983年当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25年第一次发表作品,1926年初中毕业,考入上海文科专科学校,同年加入国民党,从事进步的学生运动,和共产党人有了初步的接触。●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退出国民党。
此后,先在田汉主持的上海艺术大学文学科学习,后追随田汉创办南国艺术学院,成为南国社的重要成员。1929—1932年,流浪各地,求职卖文,曾赴日旋归,并与友人一起组织过民众剧社、摩登社、南风社等戏剧团体,开展进步戏剧运动。
1932年参加反帝大同盟,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淮阴特委秘书长,积极从事抗日救国宣传活动。同年9月被国民党*动派逮捕入狱,在狱中*密写作小说和剧本。
两年半的囚徒生活,成了他创作上的丰收季节。●1935年出狱后,在上海做“亭子间作家”。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转入大后方,在重庆、成都等地从事抗战戏剧运动和革命文化工作。曾参加上海影人剧团、上海业余剧人协会、中华剧艺社的组织领导工作,并为这些剧团写了大量剧本,对掀起大后方抗战戏剧的高潮做出了贡献;特别是“皖南事变”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组织指示建立起中华剧艺社,在困难的局面下演出了大量优秀剧目,如郭沫若的《屈原》、阳翰笙的《天国春秋》、夏衍的《法西斯细菌》等,使剧社成为大后方坚持进步戏剧的中坚力量。
在此期间陈白尘还曾在国立戏剧专科学校、四川省立音乐戏剧学校、中*大学任教或兼课,并担任过《华西日报》、《华西晚报》、《新民报》等报副刊主编。
1946年回上海,在电影和戏剧战线上继续投入反对内战,争取民主运动。1948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组织地下的上海戏剧电影工作者协会。上海解放后该会正式成立,被选为主席。
●1949年任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南方第*代表团副团长、上海市文联秘书长、上海电影制片厂艺术委员会主任。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调北京任文化部剧本创作室主任。
1953年任中国作家协会理事、秘书长,后历任作协书记处书记、对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人民文学》副主编等职。1966年调江苏省文联。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重操文笔。1978年任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系主任。
1979年当选为全国文联委员及中国作家协会理事、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1980年当学为江苏省文联名誉主席。1983年当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石达开(1831年-1863年),小名亚达,绰号石敢当,广西贵县(今贵港)客家人,太平天国名将,近代中国著名的*事家、政治家、武学名家,初封“左军主将翼王”,天京事变曾封为“圣神电通军主将翼王”,军民尊为“义王”(本人谦辞不受)。
石达开是太平天国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之一,十六岁“被访出山”,十九岁统帅千军,二十岁封王,英勇就义时年仅三十二岁,有关他的民间传说遍布他生前转战过的大半个中国,表现出他当年深得各地民众爱戴。
作有《白龙洞诗刻》、《五言告示》、《驻军大定与苗胞欢宴即席赋诗》。
1857年6月2日(清咸丰七年五月十一日),石达开逃离天京,率部离京远走。途中张贴布告,鼓励军民“或随本主将,亦足标元勋”。●石达开被凌迟至死不动声色.太平天国时期的翼王石达开,领兵出走后被困大渡河,后来为了解救全军性命,自动前往清营,后来也被清朝凌迟处死,同时凌迟处死的还有他的几个属下,行刑时他的下属不胜痛楚惨呼不止,石达开说:“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
”至死寂无声。凌迟也称“陵迟”,俗称“千刀万剐”。就是把活人一刀一刀地割死。据说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了这种刑法,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作为法外之刑,则始于五代。据陆游记载:“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
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南宋时期凌迟被明确地列入刑法,成为同斩刑、绞刑等同级别的死刑名目,并一直为后来的王朝所沿用至清朝灭亡。●凌迟的方法是用极其锋利的小刀切割全身的皮肉,让全身没有一点完好的皮肤。
然后割掉生殖器,挖出内脏使其毙命。人死之后连骨头也要被切碎。据历史记载有些受刑者身上被割得皮肉尽无只剩白骨了,嘴和眼睛都还在动;内脏都被挖出来了,痛苦的呻吟声还没有停止。
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凌迟从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宋史》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
”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辽代凌迟始定为正式刑名。《辽史?刑法志》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
《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持久。
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次为上臂、大腿,再到身体各部位,有的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渔网紧紧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杂。
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随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8刀至120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1000刀以至3000刀之说。
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
后来郑曼被剐,闻宣读圣旨,应剐3600刀,可见刀数并不绝对固定,但这两例都在3000刀以上。凌迟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先从胸部开始,把乳头割去,然后割胸肌;若是男性犯人,接着会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
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臬首,用巨斧剉尸。
●历史上以凌迟处死的人中,最为有名的要数明朝将领袁崇焕。袁崇焕是明末著名*事统帅。天启二年(1622年),袁崇焕被破格擢为兵部职方司主事,深为大学士、蓟辽督师孙承宗之倚重。修筑关外重镇宁远城,进兵备副使,再进右参政。
在其后的宁远之战中袁崇焕拒绝执行高第撤守关内的命令,刺血为书,激励将士,誓死守卫宁远孤城。大败后金十万围攻大军,炮伤努尔哈赤,赢得明朝对后金作战的第一次胜利。朝廷擢其为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
时魏忠贤遣其党羽刘应坤、纪用等出镇辽东,他抗疏进谏,未被采纳。其后不久,后金兵渡鸭绿江南下,他采取积极战*,遣将修缮锦州、中左、大凌三城,破后金主力,取得宁锦大捷。战后终因不附魏忠贤,被其党所劾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