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 王阳明基层治理思想的现实启迪
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之中,王阳明承孔孟,融儒、释、道之精华,创立"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的阳明心学,成为我国哲学史上心学的集大成者,他集"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于一身,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全能大儒。
11月3日,王宇教授做客第二期南孔大讲堂,他从基层治理的古今异义切入,为广大听众讲述了王阳明基层治理思想的形成背景、基本内容以及现实价值。本报今天特摘录部分精彩内容,供读者学习、探讨。
人物简介
王宇,1978年生于浙江乐清,2005年6月获浙江大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博士学位,并进入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工作。现为浙江省儒学学会副会长、省社科院哲学所副所长、研究员、国际阳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曾获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2017年)等人才称号。王宇主要从事宋明思想史与浙学研究方向的研究,并著有《道行天地:南宋浙东学派论》。
明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王阳明的基层治理思想,是其"致良知"哲学思想的具体实践,更是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王阳明平生经历跌宕坎坷,绝大部分仕宦生涯都是在各级地方政府任职,他历任龙场驿丞、庐陵县知县、南赣巡抚、江西巡抚、两广总督等地方行政序列职务,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形成了一整套基层治理思想。
11月3日下午,王宇教授做客第二期南孔大讲堂。
●为四省交界的南赣地区实现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历史地看,基层政府治理是一个建构权威结构和提升社会动员与控制能力的政治现代化过程。执政党通过基层治理,以执政理念整合、重塑基层社会,将主流价值观传导到基层社会。
治理的过程是从无序走向有序,从矛盾走向和谐。但是"治理"不同于"统治",因为基层治理的对象具有一定的自治性(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这些自治组织有特定群众基础和内在肌理,难以用单纯行政命令的方式加以改变。因此,"治理"的要义在于协调、引导、统筹,政府与民众、基层干部与民众、民众与民众之间的合作,是基层民主治理的最佳方式。
王阳明所处的明代中期,"自治性组织"在法律上还不存在。但由于公权力"不下县"(指最基层的地方政权),因此对县以下的广袤乡村社会,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出动官员直接领导,也都不可能实现,只能尊重乡村社会中既有的社会构成,建立具有自治性的组织,因势利导,贯彻主流价值观。
由于种种客观原因,王阳明在京师任京官的时间只有8年时间,仕宦生涯的其余时间都是在各级地方政府任职,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形成了一整套基层治理思想。
今天所讨论的"基层"是指县以下的社会单位,明代的基层社会结构是赋税单位和行政单位共存的二元制。明代的基层社会有一定的自治性,县以下无基层政权建置,一般通过总甲、里老(由村民轮流担任的职役)等中介将公权力传导到基层。
南赣巡抚的辖区,是四省交界地区,崇山峻岭,形势险要,沟壑纵横,长期以来,一直是土匪盘踞的地区。王阳明就任南赣巡抚之前,该地区匪患十分严重,已经严重破坏当地基层社会的生活生产秩序。到任后,他既要迅速以军事手段剿灭土匪,又要保证长治久安,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土匪的土壤。同时,还要修复被破坏的基层社会的内在肌理。
王阳明的基层治理思想是他"致良知"哲学思想的具体实践,更是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任南赣巡抚期间,他不仅运用高超的行政能力和军事指挥才能,平定了为患多年、祸延四省的土匪,而且还实施了有效的基层治理措施。
他既注意到了大战过后,社会秩序动荡的现实紧迫问题,更能着眼长远,通过增置县治(巡检司)加强社会控制,推行十家牌法和南赣乡约整合基层社会,建立社学移风易俗,由此为四省交界的南赣地区实现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王宇教授在解读基层治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时,听众们尤为认真。
●"亲民"思想是王阳明基层治理思想的哲学起点
在担任南赣巡抚、江西巡抚的6年时间里,王阳明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基层治理实践,设计和推行了一系列基层治理措施,如十家牌法、《南赣乡约》、兴举社学等。我主要以王阳明任职江西巡抚期间的基层治理实践为对象,介绍他的基层治理思想。
《大学》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亲民"思想是王阳明基层治理思想的哲学起点,贯穿了他基层治理实践的始终。王阳明认为,居官从政者应该将自己对父兄血亲的"亲亲之爱"推广到黎民百姓身上,教化才能实行,仁政才能实现。要体会"天地万物为一体、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黎民百姓之喜怒哀乐,即是"我"之喜怒哀乐,这样才不会与百姓产生膈膜,才能最直接地感受、体会百姓之疾苦,为百姓兴利除弊。
"十家牌法"每十家为一牌,每牌立一牌长。牌内每户门前置一小牌,查实造册报官备用;每牌置一总牌,登记各户人口情况。王阳明要求注明人丁若干,必查某丁为某官吏、或生员、或当差役,习某技艺、作某生理,或过某房出赘,或有某残疾,及户籍田粮等项,俱要逐一查审核实。
规定每日牌长执牌挨户察纠情况,随时报官。如有隐匿者,十家连坐。各牌总牌汇总到县造册备核。及遇勾摄及差调等项,按册处分,更无躲闪脱漏,一县之事如指诸掌。
"十家牌法"是宋明保甲制度的深化和细化。在此之前,"甲"是最低级的村民组织,但一甲所辖入户很多,很多"甲"相当于一个自然村。与"甲"相比,"十家牌"这一组织更加深入基层,方便政府掌握人口乃至社情的基础数据。
《乡约》最早出现于北宋吕大钧的《吕氏乡约》。约是"村规民约",是规则、约定、章程,此《乡约》是基层社会自发举行的,但南赣乡约是阳明以官方命令的方式要求各地普遍成立的,乡约有着社会教育、救济互助、移风易俗、基层调解职能等职能。
王阳明兴举社学,同时对社学进行了一系列整顿。他任南赣巡抚时,发现各地的社学师资参差不齐,教学水平低下,教法不良,个别县根本没有社学,便行文该县设立社学乡馆,还亲自指导在赣州城内设立了5个书院,并要求精选师资,提高教师待遇。此外,他首定教规,起草社学的《教约》(《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教约》),指明社学教育的本质特点和教学方法。
在推行十家牌法和南赣乡约这两种组织之后,王阳明依托这两种组织在基层社会大力移风易俗,以发布公告劝谕的形式,改变百姓中普遍存在的各种陋习。他呼吁乡民"息争兴让",不要在诉讼上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他崇尚节俭,禁止各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反对民间过度馈送人情;他提倡官要爱民,民要拥政,官民互信,认为百姓纳粮当差是其职分,不应违抗逃避,鼓励乡民抵制举报官员吏人的不法侵害,反对迷信。
王阳明创设县治、移置巡司改善社会控制。他在南赣巡抚任上因地制宜,增设了江西崇义、福建平和、广东和平3个新的县,加强了社会控制。王阳明指出,增加一个县,就要增设很多机构,供养更多的官员,增加人民负担。因此,只应在极端情况下,才需要改变行政区划,增设县治。
●基层治理既要有效处置现实矛盾,也要着眼未来
王阳明把弘扬践行价值观作为基层治理的灵魂,一方面,基层治理的灵魂是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执政为民"的执政观,与广大基层群众建立血肉联系,关心群众疾苦,与群众打成一片,不能把群众看作"管理对象""维稳对象"。另一方面,要在群众中大力弘扬倡导主流价值观,弘扬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的生活习惯,移风易俗,改变基层社会单位道德风尚的微环境。
王阳明主张基层治理要软硬兼施、虚实结合。他的基层治理既有"务虚"的道德价值和伦理规范,也有"务实"的平台搭建和工作抓手,如果没有十家牌法和乡约,他的价值理念根本无法贯彻下去。
基层治理要兼顾标本、逆取顺守,既要有效处置尖锐突出的现实矛盾,也要着眼未来,建立管长远、抓具体、出长效的管理制度。基层治理的主体和权威要实现有效的治理,还必须同时使用说服教育、行政命令、政治动员、法律强制、自愿合作、经济刺激和精神鼓励等方式。就乡村、社区的特点来看,治理的方式主要不是强制和命令,而是说服和合作。
保护基层社会的自主性,尊重基层社会的内在机理,公权力为基层自治组织撑腰。基层治理必须尊重基层群众的自发性、自主性,充分动员基层社会中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来,不能将社会治理混同于单纯的行政命令和行政管理。
阳明推行的十家牌和乡约会制度中,牌长由十户人家轮流担任,乡约会正副领导是由乡民推选的,都不是政府任命——客观上县衙门也无力兼顾这么多乡村——这就在客观上尊重了基层社会固有的内在机理,有利于政令推行。
阳明还鼓励乡民以"约"为单位投诉举报不法差役、胥吏,强调普通纠纷和矛盾应该首先由乡里组织调解裁决,不能直接上控到县。这些举措赋予了乡里组织一定的权力,使之能够在乡民心中树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