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理 医疗废物规范分类及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感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及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这两个法规的颁布,对医疗废物管理提出了详细要求,使医疗废物管理有法可依。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以及多层次的工作人员,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管理组织,根据国家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标准、法律、条例,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在各自的管理范围内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加强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依法行医和环保意识。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训是加强医疗垃圾管理的基础,加强医务人员学习把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知识作为重点培训。从而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的认识,自觉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理工作,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科学合理的处置医疗废物。根据国务院、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制定管理细则。首先严格各种分类,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严禁混装,生活垃圾装入黑色塑料袋,医疗废物装入黄色塑料袋。其次,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标识和运送。
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类,这几类医疗废物不能混装收集,必须严格分类存放,损伤性废物放入防刺破、防渗漏的利器盒,药物性废物、药瓶、安瓿等过期药品装置红色塑料袋,其他医疗废物一律用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包装、封扎。
包装外粘贴医疗废物的标识。然后统一由专人使用带盖密封车辆收集,送暂时垃圾贮存场所,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最后,由专门机构收集运送指定地点处理,并且要求专职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必须带交接登记本,按医疗废物的种类不同,分别登记体积和重量、种类、产生时间、交接人签名。回收人员核实医疗废物的包装及标识无误后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