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 远程医疗服务有标准了 远程诊断最低40元最高300元
江苏“互联网 ”医疗服务将有统一收费标准!记者昨从省物价局官方网站获悉,我省对新增部分“互联网 ”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进行了征求意见,根据新政策,远程会诊按受邀方医疗机构类别收费,境外远程会诊由医院自主定价,只取药不需要新治疗方案的病人不收费。
“互联网 ”医疗服务将统一定价
远程会诊项目为20 0元-600元
此次我省公布了远程会诊、互联网医院门诊、远程诊断、远程监测四大类17项“互联网 ”医疗服务小项目。
在17个收费项目当中,远程会诊项目价格在200元-600元,互联网医院门诊价格在10元-50元,远程诊断价格在40元-300元,远程监测由医院自主定价。
根据征求意见,“互联网 ”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主要分为三类医院和二类医院两大类,其中三类医院的定价要高于二类医院。如远程单学科会诊、远程多学科会诊、同步远程病理会诊、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在三类医院的每次价格分别为:200元、600元、600元、400元,在二类医院的价格则分别为200元、480元、480元、320元。
此次的收费标准不仅明确了收费金额,还细化明确了收费项目具体服务内容。比如,互联网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在三类医院的收费标准为12元,规定要求服务内容为,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的主治及以下医师通过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直接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询问病史、听取患者主诉,在线查看医疗图文信息,记录病情,提供诊疗建议,如提供治疗方案或开具处方。限常见病、慢性病复诊。
远程实时血压监测为医院自主定价,收费标准按日收取,明确服务内容为利用可穿戴设备,远程实时监控患者24小时动态血压情况,异常血压事件发生时,及时通知患者处理。
远程会诊按受邀方类别收费
只取药不需新治疗方案不收费
此次征求意见还对特殊情况下的“互联网 ”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明确:远程会诊按受邀方医疗机构类别收费,邀请方和受邀方为省外和境外的远程会诊,由医院自主定价。
有时候,一些慢性病人去医院,并不是为了请医生诊断,而仅仅是为了取药,在“互联网 ”医疗服务项目中,对于这类病人的收费有无优惠政策呢?
征求意见明确,互联网医院门诊,对只取药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不收费,按提供服务医疗机构类别收费,但限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收取,并且不得用于首诊。
扬州已尝试“互联网 ”医疗服务
今后此类就医收费将更“明白”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实际在扬州已有了“互联网 ”医疗服务的尝试,如苏北医院的国际诊疗平台、我市乡镇医院与三甲医院挂钩的医疗联合体等等,“这些本质上一是分级诊疗,实现小病可就近看医生;二是将国外医院、省级医院或市三甲医院等好的医疗设备和医疗经验等,通过网络平台快速实现与乡镇医院的共享。”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介绍。
上述人士介绍,“互联网 ”医疗服务是新生事物,有着很多优越性,但此前在定价方面却没有“准绳”,“此次,我省对互联网 医疗服务收费进行明确,也就是说,未来医院在定价时,就有了统一标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减少了未来出现互联网 医疗服务价格纠纷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