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虹柳州 广西柳州柳北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
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历来重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始终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护,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新机制。近年来,该院通过社区矫正、暂缓起诉等方式,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上有过不少尝试,取得不少成绩。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的成立,则意味着柳北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上迈上了新的台阶,实现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业化、规范化。
办案组成立后,所有涉及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从审查批准逮捕到审查起诉,都将由办案组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人员专人办理,实行“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同时,对这些犯罪嫌疑人不再是简单一捕了之,一诉了事,而是结合案情事实,在办案中充分注重保障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从有利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考虑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根据其平时表现、家庭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依法作出捕或不捕、诉或不诉的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定期限的考察,再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表现依法作出诉或不诉的决定。
揭牌仪式结束后,罗绍华检察长在座谈会上对柳北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检察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要切实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方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