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振超手抄报 许振超代表:建议修改条例推动国际强港认定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陈小艳 王晨霞)目前,国际上对港口只有按总吞吐量排序识别港口大小,对国际强港的认定尚未有统一标准。业内通常认为一个港口的国际集装箱中转箱量占比达到集装箱的总吞吐量的30%以上,即可认定为国际强港。
近几年,大型集装箱运输船舶密集投入海运,为降低成本,船公司采取在不同的区域分别选择一个中转枢纽港以减少同区域其他港口挂靠次数的“联盟化”已成趋势,这也是我国沿海港口争取成为国际中转枢纽港的历史机遇。
“2001年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的条例中‘禁止外国国籍海运运输船舶捎带国内运输货物’对我国沿海港口发展起到了保护作用,但这么多年过去,港口规模、能力、国际海运市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年的条例已经不适用于现在。
”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前湾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桥吊队队长许振超认为,青岛港开展国际集装箱中转业务20多年年增长量缓慢的原因,并不是港口能力欠缺,而是目前北方各港口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的个别条款制约了国际集装箱中转业务的拓展。
因此,许振超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6年版)》第二十五条规定,允许外国国籍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外贸国际集装箱中转业务。同时,由交通运输部主管业务司局对国际海运条例第二十五条释法,明确外贸集装箱的中转箱在国内运输段是国际间运输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