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人民政府 【在线访谈】陆川县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在线访谈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主持人虹瑜,现在进行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主题是:陆川县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我们邀请的嘉宾是陆川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刘运明同志。欢迎你的到来。
嘉宾: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感谢有机会和各位网友分享探讨陆川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一些情况和做法。
主持人: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是随着时代发展,环保问题日益严重,传统习俗也随之发生改变。2019年的春节是陆川县实行《陆川县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简称“禁燃令”)后的首个春节,“禁燃令”成效显著,为陆川营造了一个清新、美丽的“陆川蓝”,广大市民过上了一个健康年、环保年。
主持人:请刘队长介绍一下2019年春节期间我县禁燃工作的成果。
嘉宾:大年三十,陆川城区基本实现“零燃放”,全县空气质量的提升,预示着“禁燃令”在全县范围内取得良好的开局。根据数据显示,陆川县空气质量在全区排名27名,全市排名第一!群众纷纷表示支持,网友对陆川的“禁燃令”支持呼声较高,禁燃理念深入人心。
自禁燃令实施以来,全县共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50多起,行政拘留27人,收缴烟花爆竹1000多件。达到打击有力,整治有效的效果。
2019年春节大年初一,陆川县委书记潘展东在慰问公安干警工作时指出:“此次禁放工作,陆川县公安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措施得当,禁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主持人:听了刘队长的介绍,可见我们的公安干警在节假日作出了较大的奉献,他们的努力令人钦佩!禁燃令何时开始实施?
嘉宾:禁燃令自2019年1月1日期实施。
主持人:禁燃令文件实施的的目的是什么?
嘉宾: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稳定。
主持人:“禁燃令”说来就来,有什么依据吗?禁燃令文件的出台背景是什么呢?
嘉宾:多年的环境监测数据显示,燃放烟花爆竹污染严重,2019年1月1日,《广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陆川县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印发,通过科学调研和人大会议通过,行动开展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重点开展禁燃工作。
主持人:“禁燃令”的法理依据是什么?
嘉宾:禁燃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玉林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
主持人:哪些是禁放区呢?陆川有明确的区域划分吗?
嘉宾:对禁放区域规定。1、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2、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敬老院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东环路、向阳路、温泉大道、陆兴北路、通政西路、陆兴中路、三峰路、陆兴南路、泰安十五巷。
主持人:如果公民执意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嘉宾: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刚才,刘队长详细介绍了禁燃令文件内容,并给广大网民介绍了我县在禁燃工作取得的成绩,这些优异的成绩背后是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放弃小家顾大家,春节期间,政府组织公安民警联合巡逻组无私奉献、努力工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