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杰案判决书 崔英杰案一审判决书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崔英杰,男,23岁(1983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北省保定市,初中文化,名柜餐饮娱乐(北京)有限公司员工,暂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51号楼南侧出租房(户籍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各老村160号)。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6年8月12日被羁押,同年9月19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看守所。 辩护人夏霖,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雷,男,21岁(198,6年1月6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吉林省公主岭市,初中文化,金渤瀚国际商务会馆员工,暂住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户籍所在地:吉林省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杨大城子村1组)。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06年8月12日被羁押,同年9月19日因涉嫌犯窝藏罪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看守所。
辩护人赵文阁,北京市君泰博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牛许明,男,20岁(1986年12月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北省定州市,初中文化,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