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妻子 为何不通知邱兴华妻子参加庭审
(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艾琳)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表示,自己在上午9点多开庭后方获知今天会进行二审继续审理,对于法院判决邱兴华死刑并立即执行她毫无心理准备。“我根本就不知道是今天的事情,开庭后才得到消息,匆匆地从石泉县往安康赶,没想到还是来晚了,没能见上兴华最后一面……”(12月29日《东方网》)
犯罪分子就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
邱兴华是一个杀人犯,是一个民愤极大的杀人犯,更应该得到严惩。
枪决邱兴华,得到广大群众的拍手称赞,也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是顺应民意的。
但是,是否因为邱兴华罪大恶极,是否因为邱兴华民愤极大,所以,在审判他的时候,他的亲属,特别是他的妻子就不应该知情,就不应该到定理现场?
我不知道,法院没有通知邱兴华的妻子参加庭审,是为了照顾她的面子,还是怕她听到宣判后会承受不了。
我也不知道邱兴华的妻子上午9点多开庭后知道邱兴华二审继续审理的消息,是法院通知的还是其他人传给她的。如果是法院通知的,为何不早一点通知,要知道,她的家并不在安康,赶到安康需要一段时间,应该早一些告诉其要审理的消息。如果是他人告知的,为什么法院要瞒着邱兴华的妻子,邱兴华的案子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难道还需要保密吗?
邱兴华杀人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不管在什么情形下,他的凶残,他的民愤,中心让他获刑。但是,在审理过程中,而且是基本可以决定他将被枪决的情况下,不让其亲属,特别是妻子到庭审现场,于情于理,也可能于法都不容。
因为,在法制社会里,应该不存在诛连九族的问题,不存在一人犯罪,全家顶罪的问题。邱兴华犯罪,其妻子、亲属没有犯罪。他们完全有理由到审理现场,完全有理由听取法庭是如何审理后邱兴华的,完全有理由知道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除非案件审理本身有问题,除非他的亲属、妻子本身有行为限制要求,不然,没有理由不通知其亲属和妻子参加。我想,法庭在审判过程中,不会因为后邱兴华的妻子在现场就改变审判结果吧,不然,为什么不通知其参加呢?
所以,对法院审理邱兴华案件,没有能够及时通知其家属参加,没有让其家属再最后与邱兴华见一次面,在人道上欠缺,在伦理上不妥。
邱兴华已经服刑了,他顺应民意地被枪决了。
但是,邱兴华案却留下了许多值得思考的东西。而在审理和宣判过程中,不通知其家属和妻子参加,是否存在疑问,也有待法院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