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沈俊林怎样把航天功臣拉下水(图)
本报4月27日刊登了原航天一院院长厉建中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报道。把厉建中拉下水的是涉嫌诈骗并潜逃20年的犯罪嫌疑人沈俊林,他因犯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本报独家特约把厉建中、沈俊林送上法庭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二处的检察官撰文——
20年前潜逃犯炒股成了总经理
沈俊林20年前潜逃时就开始化名潘顺宝,靠诈骗融资炒股发家、投身房地产业,还投资影视业拍摄《恋爱中的宝贝》等多部剧作,可谓商海中的“成功人士”。然而他在媒体上从不露面。1993年时,已是股市资深“操盘手”的沈俊林,成了北京农信咨询中心总经理。
就在那时,沈俊林通过与航天一院资金往来,认识了航天一院计划财务部结算中心的副主任张玲英,后又通过张玲英认识了厉建中。沈俊林在航天一院控股的银事达经贸公司里担任副总经理,自己也占有15%的股份。
沈俊林游说厉建中挪用4000万元当董事长
1996年初,武汉某公司想收购上市公司南洋船务公司,并为此注册了海南成功公司。因苦于存在4000万元的资金缺口,他们找到了沈俊林。沈俊林并没有足够资金,在张玲英的安排下,沈俊林向厉建中介绍了收购南洋船务的情况,以及在二级市场炒作该股票赚取利润的前景。
沈俊林后来又找到厉建中,提出:收购南洋船务后,成立新的董事会,请厉建中当董事长。几次游说后,厉建中未能抵挡住上市公司董事长背后名利的诱惑,同意借款。但厉建中对沈俊林说:钱可以借给你,但别给别人讲,传出去就好像我花了4000万元买了个董事长似的。
随后,张玲英将公款4000万元转入沈俊林任总经理的北京农信咨询公司,沈俊林将其中3500万元以北京银事达龙城高科技集团的名义投入海南成功公司,并取得该公司40%股权,另500万元被作他用。成功收购南洋船务后,厉建中按约定担任了南洋船务的董事长。但沈俊林却未能如愿进入董事会,只被任命为副总经理,既无法操控该公司,也无法在二级市场炒作该公司股票,最终失去了对4000万元借款的控制权。
1.2亿公款填4000万“窟窿”沈以金钱行贿“回报”厉建中
1996年下半年,张玲英要沈俊林还钱,沈俊林说:“那4000万元在南洋船务,我也拿不出来;我现在手头上没那么多资金,也还不了你。要想让我还钱,就一个办法:现在股市行情好,你再借我一个亿,我在股市炒一把,挣到钱就还你们。”张玲英赶快向厉建中转达了沈俊林的还款条件。厉建中听到这种状况,开始害怕了,为了赶快填上4000万元的窟窿,他决定同意沈俊林的条件。厉建中的这个决定,最终终结了他一生的辉煌。
1996年11月至1997年4月,张玲英将1.2亿元公款转入沈俊林控制的56个账户内,用于炒股。1997年11月,沈俊林还清了4000万元欠款。为了感谢厉建中、张玲英,沈俊林能做的就是以金钱回报他们,也给自己添了行贿罪。
堵“大窟窿”玩弄债权转让最终案发收缴沈个人财产
沈非法融资埋“炸弹”获刑共谋挪用公款罪
沈俊林凭着精明,从一个在逃犯历练成一个绝对的投机主义者,并挣下了接近上亿的资本。他是靠炒股发家的,而他炒股的资本几乎全是以非法手段“融资”的,他通过“钱生钱”的炒股游戏,成功积累了原始资金,并且越来越雄厚,跻身于富人的行列,但这种“借鸡生蛋”的做法,为他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挪用国家的钱建立起的“资本大厦”随时都可能坍塌。
我国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沈俊林虽非国家工作人员,但他与厉建中共谋挪用了上亿的公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沈俊林与厉建中构成挪用公款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