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昌被判刑 海南见义勇为保安被害案开庭 被告人一审判死刑(组图)
接到现场目击者报警后,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抢救,但由于王才发胸口中了两刀直接伤到心脏,抢救无效,最终没能挽回他的生命。
据了解,王才发是澄迈福山人,今年33岁,是家中独子。王才发于2009年1月在海航物业担任保安,负责海港分院的安保工作至今。王才发离开了,同事和家人被悲伤笼罩着。“阿发”是个好人,但同时是个普通人,平时话不多,做着一份不赚钱的工作,到了33岁还没结婚,父母一直在对这位独子催婚。
2014年1月10日下午,海南见义勇为英雄王才发同志先进事迹表彰大会在海南海口海航大厦举行。会上,海南省委组织部宣布追认王才发同志为中共党员,海南省民政厅追授王才发同志“烈士”荣誉称号,省国资委追授“爱岗敬业模范”荣誉称号,团省委追授“海南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王才发勇斗歹徒不幸殉职的感人事迹,引起强烈反响。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作出批示,称赞王才发同志“是我省又一位见义勇为的英雄”,要求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持续严厉打击,铲除社会毒瘤。
“都是毒品惹的祸”
据检方指控,2013年12月21日晚,梁国际伙同“阿五”、“阿明”(另案处理)从海口市汽车西站窜至海口市秀英区海港路海口港西北小区准备盗窃电动车电池。因盗窃未得逞,梁国际便准备从海口市人民医院海港分院回家。
为避免被人发现盗窃行迹,梁国际将身上所带的钳子等盗窃工具藏放在该医院三楼走廊的一个消防箱上。海港分院值班保安梁居科通过监控视频发现梁国际形迹可疑,立即到三楼控制梁国际并带到一楼大厅盘问,一同值班的保安王才发也赶到一楼协助控制梁国际。
当梁居科返回三楼巡查时,发现梁国际藏放在消防箱上的盗窃工具,便电话告知王才发。王才发得知梁国际是涉嫌盗窃的犯罪分子后,在医院的北门保安岗亭抓住欲逃跑的梁国际,二人遂在岗亭处扭打。
检方认为,在扭打过程中,梁国际挣脱逃跑,王才发赶至海港分院北门附近再次抓住梁国际。梁国际遂从左后裤袋内掏出一把折叠匕首朝王才发乱捅乱刺,王才发被捅伤倒地后梁国际遂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王才发生前符合锐器作用于左胸前下部导致心包、心脏破裂引起急性心包填塞而死亡。
检方查明,当梁国际逃至海口市秀英区港丰市场的一单车棚时,其将身上染血的浅色毛衣和捅刺王才发的折叠匕首扔在路边,随后逃回居住的海口市秀英区海南省五建宿舍104房换下沾血的黑色长裤。2013年12月24日,公安机关在海口市秀英区金鼎路“春禧宾馆”501房内将梁国际抓获。
“都是毒品惹的祸,我是因为筹集毒资才选择去盗窃的”,梁国际称,那是1998年,因听信朋友说毒品可以治愈感冒而逐渐染上了毒瘾。至此,为了吸毒,因无固定经济来源,“目不识丁”的他就屡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04年8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0年8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2年7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故意还是过失成焦点
在庭审中,究竟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保安王才发接了电话后便殴打我,我被打后很愤怒,整个人也懵了,遂持刀捅刺被害人王才发。因此,我的行为应构成过失杀人罪。”梁国际辩称。
法院查明,海港分院门口视频监控和现场目击证人证实,王才发将梁国际带至该院北门保安亭处控制后,梁国际欲挣脱王才发的控制逃跑,王才发便进行阻拦,二人发生拉扯,梁国际往医院外跑去,王才发尾追抓捕,双方发生扭打,王才发并无先动手殴打梁国际的行为。
法院认为,梁国际为避免盗窃行径暴露,在逃跑的过程中持匕首捅刺追赶抓捕其的保安王才发的左胸等要害部位三刀,且在王才发倒地之后并未实施救助行为,而是逃离现场,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记者了解到,梁国际为吸毒而盗窃,被保安人员发现控制后,为逃避抓捕而持刀故意捅刺被害人左胸等要害部位多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被告人梁国际因犯贩卖毒品罪,曾被三次判处有期徒刑,且第三次刑罚执行完毕后未满二个月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予严惩。
今天上午,海口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国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梁国际当庭表示要提起上诉。
“阳光司法”助推公信力
“在庭审中,不仅有原告、被告,辩护人、审判人员及其其他诉讼参与人,还有高校学生、普通群众,媒体记者等参与听审。这是法院司法公开,提升司法透明度的又一大飞跃”,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冯春萍教授表示。
冯春萍认为,通过司法公开,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其他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把司法公开的实现程度当作衡量司法民主水平、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指标,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认知和认同,有助于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确保司法廉洁,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
“这是海口中院近年来第一起同时进行庭审直播和图文微博直播的刑事案件,是2014年海口中院贯彻落实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该案的庭审直播和图文微博直播就是一个通过深化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弘扬和鼓舞社会正能量最好最有力的典范例证。”海口中院院长吴剑平表示。
吴剑平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审判公开、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有力推进司法改革进程。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阳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深化司法公开。
“海口中院积极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院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吴剑平指出,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利用新科技,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创新司法公开方式,积极适应新媒体环境带来的新变化,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连续三年在展现司法公开的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全国49个较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前茅。彰显海南国际旅游岛特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