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场被曝抄袭 《猎场》被曝抄袭? “原作者”欲起诉维权
“后来几年影视公司都没有联系我,我以为剧本的事情就石沉大海,也没有特别在意。直到月前,一个朋友告诉我,有一个讲猎头的电视剧,和我当初给他看的剧本情节很相似,让我看看。”曹先生看完经过仔细对比、斟酌后发现,电视剧《猎场》和自己的《专职猎手》从人物设置到情节安排都十分相似。
“主要人物的工作、教育经历都十分相似。”记者看到曹先生作出的多处对比,其中包括“自学背景、MBA学历、从事过底层工作、擅长演讲”等多处相似。
律师称如是改编需经许可
“不仅如此,情节也和我的基本相似。”曹先生说。据他介绍,剧本内的案例都是他自身的真实经历,其中的人物很多也是以身边人作为原型创作的。“在电视剧《猎场》中,出现过一名猎头在偶然的机会使用单反相机偷拍目标人物的情节。
我后来才知道很多观众也会纳闷,为什么在工作时间一个猎头会随身携带单反相机,而不是用便捷的手机偷拍。其实,在我的剧本中这个情节有过交代,偷拍的猎头平时的伪装身份是一名记者,这就不难解释他为什么随身携带单反相机。”曹先生说,“我认为电视剧《猎场》的剧本改编了我的剧本,甚至可以说是‘抄袭’了我的剧本。我知道后多次和制作方以及编剧联系,但是均未能得到回复。”
就此,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联系《猎场》电视剧编剧姜伟,但是他表示对此事并不清楚,对于记者其他问题,他均未作答,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对此,记者咨询了京师律师事务所金郁缤律师。她表示,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向来是影视圈内值得重视的议题之一,因为一旦侵犯知识产权,不仅对原创作者造成伤害,更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剧本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
作品的作者为著作权人;除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情形以外,复制、使用、改编、发表作品等行为均应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费用。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改变原剧本,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剧本的行为属于改编行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以改编形式使用作品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