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青少将 王晓青:我做人民陪审员的点滴经历和感受
王晓青:我做人民陪审员的点滴经历和感受
发布时间:2016-08-15 11:29:19
2005年我经龙沙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成为我市龙沙区30万人口中18名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当时我心情格外激动和自豪,一是其中由民主党派成员担任陪审员的不多,二是我们是齐齐哈尔市恢复这项制度以来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
我还真切地记得,在参加了一段时间的培训及观摩法庭审判实例后,我们每位陪审员都盼望着自己能参加真实的庭审,在实践中履行这份特殊的职责。2005年9月15日,是我第一次以陪审员身份走进法庭的日子。
落座在高大的审判座椅上,前面摆放“人民陪审员”的桌牌,头上是神圣庄严的国徽,我外表端庄平静地坐在那里,心里却忐忑紧张地等待着开庭的时刻。那是一起“民告官”的行政案件,接到任务后,我先是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还阅读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并向当律师的朋友征求意见,可谓做足了功课,但尽管是这样,在法庭上我还是非常紧张,合议时也不敢提出自己的看法,名副其实地当了个“陪”审员。
但这次陪审的经历让我开阔了眼界,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工作经验。
还有一次参加庭审,是一起因家庭土地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当看到一家兄弟三人为了父母的房屋和土地而对簿公堂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在法庭上我就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对当事人鄙视情绪,合议庭合议时我也带着这样的情绪表明了自己的意见,但法官的理性态度却看似“冷面无情”,这件事让我更意识到法律是不能感情用事的,有些事儿合理却不合情,而有的事儿是合情但不合法,总之就是“法不容情”。
但值得一提的是,很多法官断案也是非常讲人情味儿的,比如在法庭上,对于一些文化程度不高,初次犯罪的当事人法官经常会循循善诱地向他们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赢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一些当事人正是在法官的教育下,对自己的罪行有所悔悟,真心诚意地认罪认罪伏法,让我感到法官这个职业非常伟大。
陪审实践中我还注意到当事人对陪审员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种是当事人十分欢迎和信任人民陪审员,他们在法庭辩论时,有意无意地愿意看着陪审员说话,我没有询问过他们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但我感觉至少应该把这样的眼光理解成信任,这不是给我个人的,是给所有人民陪审员的,因而心里感到格外庄严;还有一种就是当事人不是很信任陪审员,这个倒不难理解,因为他们觉得陪审员不过是花瓶,是摆设,对较复杂的案情和法条理解有限,反而会造成法官“一言堂”。
有一次我就遇到这样一个当事人,他因为一场医疗纠纷和牙医诊所打起了官司,案子拖了三年多,一直难以结案,为了打赢这场官司,他研究了很多法律条文,对法官也十分挑剔,所以法院想到了使用人民陪审员,起初他对陪审员也不是十分信任,直到他了解了陪审员的作用后才明显改变了抵触情绪。
可喜的是在我们的陪审员队伍中,还有陪审员用专业知识帮助法官纠正偏差、合理断案的例子,所以陪审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知识和司法素养。
也有人形象地比喻陪审员参与审判,就等于在职业法官面前插入了第三只眼睛,这种外在力量无形中就形成了一种监督机制。另外,普通民众作为陪审员参与审判意味着对职业法官垄断的审判权的一种分割,而这种权力的分割能有效地防止由于权力的滥用而产生的司法腐败。
转眼间,我担任两届人民陪审员期间,曾光荣地被评为“优秀陪审员”。令我感触颇深的是情、理、法这三个字,人生在世谁都绕不开它,正确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何其重要啊,很多案件的案由说起来令人痛惜,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另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但他们却轻率地触犯了法律,失去了宝贵的自由,也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污点,给亲人带去了伤痛……法庭真是个展示人生世相、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这对我在履行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职责时也有莫大的帮助。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我没有理由不认真,没有权力不慎重,没有资格不用心。
(作者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民进齐齐哈尔市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