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若甫绑架案:主犯王立华被判处死刑
当月7日凌晨1时许,王立华等人驾车在北京市京开高速公路西红门收费站南将王亲属所送300万元赎金取走,后王立华仍指使王庆晓、董立民等人将王某杀害。王庆晓、董立民在得知王立华杀人指令后,遂持铁链猛勒王某颈部致王某死亡,并掩尸灭迹。
此外,王立华还纠集王庆晓、董立民等人,分别于2004年1月6日、2月2日,先后三次驾车到北京市平谷区、朝阳区等地,冒充警察持枪绑架王某的弟弟及杜某等三人。其中,因王某弟弟极力反抗,绑架未逞,将杜某价值5600元的两部移动电话掠走。王立华还于2003年10月间,经他人介绍在云南省购买四支制式枪支,于2003年至2004年2月期间,非法持有猎枪、土造手枪等不同类型枪支6支及207发子弹、1枚手榴弹。
时年27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王立华,曾于1992年、1995年分别因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及抢劫罪受到两次行政拘留,一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吴若甫绑架案中,王立华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