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旦的腿是怎么残的 潘光旦:中国人真的迷信吗?
近来天气亢旱,各地方祷神求雨一类的行为,几乎日有所闻。行政院长汪精卫氏为此曾电嘱苏、浙、沪省市当局:当农民求雨的时候,虽不便过分干涉,然于事前事后,应注意到常识的启发,务使大家能破除迷信而积极的增加人事上的努力。在行政者的立场,而能有这种自由的见地,我们以为是很不可多得的。“不便过于干涉”的一语尤其是见得宽大,和近年来但知以为高呼“打倒偶像”“废除迷信”的人的气味大有不同。
我们何以在这些地方宜乎要比较宽大呢?理由是极简单的。就是,农民的迷信往往不尽是迷信。何以知其不尽是迷信呢?我们又可以从求雨方面看出来。第一,此种信仰并不是完全消极的。大家为了求雨,进城一次,游行一周,在城隍或其它庙宇里有一些团体的活动,结果,不但心理上暂时可以得一些安慰,工作上也可以引起一些兴奋。
我们不信他们在求雨的祈祷仪式完成了以后,便各自回家高卧,专等甘霖的来到。他们一定还在防旱的工作上不断的努力;他们是轻易不容易失望的,有一分可以努力处,这一分他们决不放松。要是求雨的举动的确可以在这干枯乏味的当儿,给他们一些慰安与兴奋,我们又何苦定要干涉他们?
第二,农民相信偶像和偶像所代表的神佛,不错,但此种信仰并不是无限制的,并不是绝对无条件的。有求必应的神佛固然受农民的顶礼膜拜,千求不一应的神佛也许会引起大众的公愤,因而受到相当的处罚,以至于撤换。有的地方,因为求雨不灵,大众便把神佛从庙里抬出来,请他吃一顿鞭子,鞭后还要游街示众。
有的地方大众用放火烧庙来威胁他。例如缙云县的城隍神,在以后便几次三番的受过这种威胁。这一次缙云县县长的祷雨文中,便说,“尊神生前曾长斯邦矣;故老相传,天苦旱虐,吾民尊神,与神约,七日不雨,则火庙,神感,尊神诚如期降雨,救此一方,至今数千百年,人民以为美谈。
”这还算客气的,并不含多大威胁的意味,但味其语气,已经和韩文公的《祭鳄鱼文》的末尾几句没有多大分别了。由此可知此种的神道观是始终以人的福利做出发点的,假若一个神道不能给人福利,那就得退避贤路,甚至于要在人的手里受了责罚才走得脱。
我们可以说这是人增加寻自己的开心,是一种很傻很幽默的行径,不错,生活的一大部分就是这种寻自己的开心的幽默行为所构成的。我们自己对付一种理想,其实也就是用同一的自己解嘲的方法,时而把它捧上天,时而把它摔下地,时而修正,时而放弃,时而认为它是唯一的救世的南针,时而把它比做海市蜃楼、梦幻泡影。
理想之于有智识的人,就等于偶像之于无智识的人。理想也就是一种偶像。偶像打不破,打破了就没有生命,偶像却也不宜太认真,太认真了,生命的痛苦也就从此开始。
一个能在两个极端之间游刃有余的个人或民族便是一个健全的个人或民族。我们对于中国的大众,始终没有觉得失望,这就是一个很大的理由。你还要说他们迷信么?我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