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鉴燎情妇都有谁 广州副市长曹鉴燎情人 曹鉴燎受贿立案调查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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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干部代表腐败,百姓代表无奈,在中国几乎成了全民共识,这仅是冰山的一个冰渣!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与共计11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曹鉴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7000多万元,另有2亿涉案金额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曹鉴燎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和增城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多名女性通奸.曹鉴燎,男,汉族,1955年11月生,广东广州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研究生(暨南

干部代表腐败,百姓代表无奈,在中国几乎成了全民共识,这仅是冰山的一个冰渣!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与共计11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曹鉴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7000多万元,另有2亿涉案金额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曹鉴燎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和增城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多名女性通奸。

曹鉴燎,男,汉族,1955年11月生,广东广州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研究生(暨南大学国际关系专业),法学博士,经济师。曾任广州市副市长,党组成员。2016年12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指控其收受广东企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泽坤贿赂款850万元。曹鉴燎被控受贿金额已超过8000万元。

人物事件

立案调查

2013年12月19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经省纪委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对其立案调查。

免去职务

2013年12月26日,曹鉴燎被免去广州市副市长职务并被终止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

开除党籍

2013年12月19日,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经省纪委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对其立案检查。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免去曹鉴燎的广州市副市长职务;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曹鉴燎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确认曹鉴燎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审议《关于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的报告》;会议补选了谢松为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需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经查,曹鉴燎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和增城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多名女性通奸。
曹鉴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鉴燎开除党籍,由广东省监察厅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批开除其公职;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6年1月12日,深圳市检察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该院近日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正厅级)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曹鉴燎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天河区、海珠区、增城市主要领导和广州市副市长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000余万元。

开庭审理

2016年1月29日,曹鉴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1991年至2013年,曹鉴燎利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天河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海珠区委书记,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物业租赁、“三旧”改造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与他人共同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696.2674万元。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曹鉴燎全部认罪。此案将择日宣判。

案审详情

2016年1月29日10时,原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696多万元,在深圳中院受审。面对指控,曹鉴燎当庭认罪,但自称有自首情节,并且有举报他人贪腐行为的立功表现。庭审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第9庭进行,曹鉴燎的家属也来到庭审现场。

庭审开始前,法庭工作人员询问曹的家属有否给曹带了出庭的衣物,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出庭可以更换便衣,但曹的家属并没有做此准备。10时,曹鉴燎身穿冬装囚服走进法庭,只见他头发花白,神情落寞,跟被捕前的公开照片相比,苍老了许多。

起诉书称,在2013年8月天河“冼村案”案发后,曹鉴燎得知自己被有关部门调查,积极退赃,先后向各涉嫌行贿人退赃合计人民币3130万元、加拿大币98.5万元。

曹鉴燎当庭表示认罪,他说起诉书内容基本根据他的口供进行做的,并表示愿意积极退赃。

曹鉴燎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他说,2013年8月份天河“冼村案”案发后,当时省纪委找他只是说接到村民举报他买卖冼村土地的内容,并不包括起诉书里的全部内容。

此外,他表示自己有检举其他人贪腐的违法违纪行为,因此有立功表现,请求法庭酌情考虑。

追加起诉

2016年12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指控其收受广东企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泽坤贿赂款850万元。至此,曹鉴燎被控受贿金额已超过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