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个人资料 市議員王浩宇指回扣案 陳學聖:惡意栽贓要提告
▲陳學聖怒駁王浩宇回扣說,要王退出政壇。(圖/陳學聖服務處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針對綠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召開記者會直指「回扣案」,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陳學聖22日說,此事完全子虛烏有,絕對是惡意栽贓,要求王浩宇登報道歉,同時要求他退出政壇,近日內,將依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加重毀謗罪,向王浩宇提告。
陳學聖表示,王浩宇不究事理,還沉溺在爆料文化當中,王浩宇指稱的回扣,是當事人與當事人的媽媽在102年3月21日與凌海律師事務所委任的專業人員何春惠簽訂的委任書,當時雙方合議「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支出必要費用,委任人不需預付,待委任之事項達成後,委任人需依約以總申請金額之20%做為報酬。」該20%是「法律諮詢服務費」,該委任書徹頭徹尾與本人及本人所屬的服務處毫無關係。
▲被市議員王浩宇指收回扣?陳學聖怒斥是惡意栽贓,要向王提告。(圖/陳學聖服務處提供)
陳學聖表示,他的辦公室從頭到尾沒有發出任何一只公文,完全站在協助當事人的立場提供必要諮詢,更沒有經手任何的賠償費用。當事人於101年10月31日發生車禍意外,因對方肇逃,最後當事人僅獲得6萬多元的理賠費用,在索求無門的情況下求助服務處,經服務處主任介紹志工何春惠予以協助,才順利協助當事人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請求國賠,最後在102年6月26日取得30萬2645元的國賠金額。
針對當事人媽媽指說何春惠穿著服務處背心,陳學聖澄清說,何春惠迄今仍非服務處員工,而是志工身分,穿著辦公室背心是協助服務處跑紅白帖的選民服務,如此而已。陳學聖無奈表示,經過5年,當初的選民服務卻被說成收回扣,情何以堪,無法諒解!
陳學聖也懷疑此事跟選舉有關,尤其是跟我選市長有關,「為何當初當事人與律師事務所的專業人員簽具的委任書,所指的服務費用會變成收回扣,而如果對方所言屬實,為何不在本人參選上屆立委之際公諸於世,對這樣的指控完全不法接受。」
陳學聖表示,從政30年,懂得潔身自愛、愛惜羽毛,辦公室不收禮更不收錢,倘若本人如王浩宇所言收取回扣,會立即退出政壇,除辭掉立委一職,也會退出桃園市長選舉,如王浩宇所言不實,請王浩宇立即退出政壇,不能任由他出言傷害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