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刀祛眼袋 恩施50岁女子做祛眼袋手术 整形后流血不止
近日,恩施晚报热线接到报料,州城王女士祛眼袋手术后,接连发生肿痛和流血不止等不良反应。王女士的微整形之旅,成了危整形遭遇。
据了解,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接到投诉,迅速介入调查。原来,这家位于州城舞阳坝的美容整形机构,除了工商营业执照外,无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也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属“三无”整形机构。11月以来,该局已接到3起类似的非法行医案件。
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办理当中,该美容店已停业,而给王女士做手术的两名“医生”已不知去向。美容店老板告诉本报记者,会对王女士负责。
轻信宣传 女士做祛眼袋手术
今年50岁的王女士,有严重的眼袋。这让脸部看起来有些显老,眼部黯淡无神,爱美的她十分在意。
11月10日下午,她瞒着家人偷偷来到州城舞阳坝国泰大厦里的一家美容场所,咨询到祛眼袋项目只需2000元,而且对方号称“不开刀、不打针、不吃药”即可解决眼袋烦恼。听了宣传后,王女士便躺下开始接受手术。
做完手术后,王女士回家待在房间不敢出门,她发现手术部位流血,并伴有胀痛。一直到凌晨两点血仍未止住,王女士疼痛难忍,只得告诉家人缘由。
随后,王女士被送到医院治疗。王的外甥女郑女士介绍,事发后找到美容院老板协商无果,才向工商、卫计部门投诉。
部门调查 美容院属非法行医
11月14日上午,记者从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稽查科了解到,接到当事人家属的投诉举报后,该部门及时到现场做了取证调查。原来,该美容场所除了工商营业执照外,无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也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是一家“三无”美容机构,其行为属于非法行医。
“据调查,给当事人做手术的两名从业人员已经跑了,我们现在已经把店里的器械都已经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稽查科负责人介绍,该店属于美容场所,如要向顾客提供洗面等生活美容项目服务则需取得卫生许可证,但该店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该店如要对顾客进行医疗美容行为,则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在这些证件都没有的情况下,给顾客做医疗美容,这就属于非法行医,应按照非法行医来进行处罚。”稽查科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应责令该店停止医疗美容活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非法美容场所“坑”人不少
11月14日,记者联系到王女士儿子,他介绍,王女士现已住院接受治疗,但身体仍有不适。
王女士儿子介绍,美容院老板已经退还2000元祛眼袋手术费用,并已经赔付8000元医药费,承诺负担后期治疗费用。
当天,记者来到州城舞阳坝国泰大厦3楼,看到该店已关门歇业。店老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会对当事人负责到底,“现在已经在办理相关证件,在取得相关许可证之后才会恢复营业。”
卫计局稽查科负责人表示,美容店老板退还费用,送当事人到医院治疗,这属于自动承担违法后果。
据介绍,11月以来,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已接到3起涉嫌非法行医的投诉举报案件。
与此同时,卫计部门也提醒市民,生活美容不等于医疗美容,像皮肤护理、按摩、纹眉、纹身、绣唇等属于生活美容护理,但打针(比如水光针、瘦脸针),激光、祛眉、祛痣、洗纹身等都属于医疗美容范畴。经营场所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也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由于我州医疗美容尚处于起步阶段,项目繁杂,收费较高,利润空间较大,因此在强大的利益驱使下,涌现了一批非法医疗美容场所。而爱美人士在无法辨别正规与否的情况下,被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坑”的不占少数。
卫计部门介绍,据悉,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个医疗美容科目都必须至少配备1名相应类别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美容主诊医生。核定为美容主诊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注册,同时应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并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达到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