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漫画英文版 暴走漫画道歉 叶挺后人捐献抚慰金
此前,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判决“暴走漫画”于今年5月8日发布的短视频篡改了叶挺烈士的《囚歌》内容,损害叶挺烈士的名誉。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该案被媒体称为“英烈保护法第一案”。
暴走漫画登报致歉
11月5日,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暴走漫画”)在《中国青年报》06版上发布道歉信。
道歉信中称,西安摩摩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在视频中篡改了《囚歌》的内容。该视频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引发了舆论关注,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不仅给叶挺烈士近亲属造成了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对此深感内疚和悔恨。
“公司现向叶挺烈士近亲属及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承诺在今后的网络创作中定当尊重历史、弘扬正气,同时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指正。”
叶挺后人捐献精神抚慰金
同日,叶挺后人通过“叶挺研究会”发布声明,将10万元精神抚慰金捐献给公益基金会。
声明中称,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暴走漫画”经营者)于2018年11月5日按照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18)陕0103民初8937号民事判决书的要求,在《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媒体向叶挺烈士近亲属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承诺在今后的网络创作中定当尊重历史、弘扬正气,并向原告支付了精神抚慰金10万元。
声明中还称,叶挺后人决定:将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的10万元精神抚慰金和另行筹措的10万元款项,一并捐赠予海南省英雄公益基金会,用于英烈宣传和保护方面的工作,以带动社会各界一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维护先烈的荣誉和名誉,保持先烈的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长久传承。
叶挺后人通过声明表示,叶挺后人依法维护先烈荣誉和名誉,目的不是贪图所谓的精神抚慰金,而是要用法治手段坚决惩治威慑亵渎先烈者,以保护先烈权益,弘扬先烈留给我们的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丑化、歪曲、亵渎先烈本人及其英雄事迹的不良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施行正是党中央和国家对这种不良现象不予容忍的决心的体现。
叶挺后人将与其他先烈后人一道,配合国家机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使其“牙齿尖锐、羽翼丰满”,对那些执迷不悟、不知悔改的亵渎先烈者予以严厉制裁。
叶挺之孙叶大鹰:
维护英烈保护法任重道远
对于此次“英烈保护法第一案”,叶挺烈士的孙子、知名导演叶大鹰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如果未来他再发现有侮辱烈士的行为,都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根据法律给与这些侮辱烈士的人以惩罚。
叶大鹰导演认为,青少年是“暴走漫画”的主要粉丝群体,也是“暴走漫画”侮辱烈士的受害主体。他个人认为,“暴走漫画”及其主持人“王尼玛”侮辱英烈事件并非偶然,而是在英烈法发布之后故意挑衅国家法规。“暴走漫画”在道歉信中对触犯英烈保护法只字未提,可见对方的态度没有认罪服法的诚意。
通过这件事,叶大鹰导演认为,当“英烈保护法”与资本利益发生冲突时,就会有人蔑视法律,铤而走险,国家和民众维护“英烈保护法”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