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玄同与钱穆 鲁迅与钱玄同
这首诗是鲁迅为邹梦禅题字时写下的(详见《鲁迅日记》1932年12月29日),内容则针对老同学钱玄同而来。五四时代,钱氏以言论激烈、富有穿透力著称,例如废除汉字的主张就是他提出来的,打倒“桐城谬种”、“选学妖孽”的激烈口号也是他提出来的;后来他又有不少危言耸听的高论。例如他相信进化论,以为青年必胜于老年,竟然说“四十岁以上的人都应该枪毙”;又说什么“头可断,辩证法不可开课”。
先前鲁、钱二人来往很多,民元以前两人在日本留学时,一起听过章太炎先生的课;五四前夕,首先劝鲁迅写小说的就是这位钱先生(详见《呐喊·自序》);但后来他们之间关系相当疏远,1929年鲁迅回北京省亲,遇到这位老同学,竟至无话可说,并曾在给许广平的信中说:“遇金立因(指钱玄同),胖滑有加,唠叨如故,时光可惜,默不与谈”(《两地书·一二六》),这话就讲得很严重了。
反对开辩证法的课,应当是钱玄同的真实思想,而把话说得那么杀气腾腾的,则表现了他的风格。他喜欢极而言之。过四十岁就该枪毙,也是这一路的高论。
鲁迅很反对他的这种谈话风,曾经在1930年2月22日致章廷谦的信中评论说:“疑古和半农,还在北平逢人便即宣传,说我上海发了疯”;“疑古玄同,据我看来,和他的令兄一样性质,好空谈而不做实事,是一个极能取巧的人,他的骂詈,也是空谈,恐怕连他自己也不相信他自己的话”。
鲁迅的讽刺诗也是这个意思,鲁迅不去同他辩论人过了四十岁该不该枪毙,或者辩证法课可不可以开,而是指出他的一个大矛盾:大谈头可断云云的时候,阁下已经过了四十岁了,早该枪毙,哪里还有什么头可断!他说的话虽然极有力度,而其实是只顾一时痛快,事后完全不负责任。此诗的幽默在此。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统一战线散掉之后,钱玄同接近周作人,同鲁迅越来越疏远。尽管如此,先前老同学的交情仍在。鲁迅去世后,钱玄同写过纪念文章,回忆往昔的友谊,同时也不无遗憾地说:“偶然见过他几本著作(但没有完全看到),所以我近年对于他实在隔膜得很。”钱先生大约没有机会看到“作法不自毙”这首同他开了一个大玩笑的诗。
钱先生去世以后,周作人在纪念文章中说:“玄同的文章与言论,平常看去似乎颇是偏激,其实他是平正通达不过的人。”这虽是褒扬的话,同时也就表明此公的言论往往是只顾一时痛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