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波案纪实 跨国缉贪:李华波案追逃追赃工作纪实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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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加坡法院判决生效后,李华波背信接受的18.2万新元赃款可即时返还我国,但其余非法转移到新加坡的545万新元的涉案财产,新方愿意协助中国继

“新加坡法院判决生效后,李华波背信接受的18.2万新元赃款可即时返还我国,但其余非法转移到新加坡的545万新元的涉案财产,新方愿意协助中国继续申请法院冻结查封,直到中方对这些赃款作出生效没收裁定后,再通过司法协助渠道解决赃款的追缴问题。”陈雷告诉记者。

陈雷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要求各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可对腐败犯罪人员失踪、逃跑、死亡或者缺席无法起诉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我国可以向其他公约缔约国请求返还贪官转移至国外的资产,但有些国家在协助我国返还贪官转移的财产时要求我方提供刑事法院针对财产的没收令或者追缴的法律文书。

“开展对李华波境外追赃工作的初期,我国检察机关向新加坡请求返还李华波非法转移到新加坡的赃款,正遇到了上述问题。”陈雷说,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缺席审判制度,无法提供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给新方。因此,虽然早已查明李华波的犯罪事实,但对其转移境外赃款的追缴始终还差一股“东风”。

201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特别程序为李华波案件的办理带来了重大“利好”。

修改后刑诉法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2013年1月1日,修改后刑诉法正式实施后,鄱阳县检察院即决定对李华波、徐爱红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调查,并及时将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与有关案件材料呈送上饶市检察院审查。同年3月,上饶市检察院向上饶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法院受理后依法发布了公告。

陈雷告诉记者,中方在研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开展境外追赃工作过程中,新方向中方详细列出了配合中方请求司法协助的具体建议工作方案,对中方开展该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应中方司法协助请求,新加坡总检察署将上饶市中级法院发出的公告送达至李华波、徐爱红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上饶市检察院办理没收李华波违法所得案承办人申智勇告诉记者,由于检察机关没有相关办案经验可借鉴,立法及司法解释很多地方理解和适用上存在难度和不同认识,为此,最高检和江西省检察院对该案全程跟踪指导,多次帮助上饶市检察院和鄱阳县检察院开展境外证据补查工作、外文资料翻译工作,同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了相关立法的完善和司法解释的出台。

2014年8月29日,上饶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一案。该案件成为了我国检察机关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起案例。

申智勇介绍,庭审的焦点主要包括三个问题,一是李华波是否涉嫌贪污,贪污事实是否成立;二是申请机关申请没收的财产是否是违法所得,是否是涉案财产;三是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证据上是否成立。庭审中,检察机关对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一案一共列出了18项清单,其中有16项是对李华波在新加坡的现金、支票、投资、房产等提出的没收申请。

今年3月3日,上饶市中级法院就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作出一审裁定认为,李华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巨额公款转出后非法占有,涉嫌重大贪污犯罪,其逃匿新加坡后被通缉,一年后未能到案。现有证据证明,李华波将其所贪污公款中的人民币2953.

355万元转移至新加坡,被新加坡警方查封的李华波夫妇名下的财产,以及李华波在新加坡用于“全球投资计划”项目投资的150万新加坡元,均系李华波的违法所得,依法均应予以没收。

追逃:强制性遣返与劝返相结合

“断其财路,更要使其在境外走投无路。检察机关在对李华波进行追逃过程中,把强制性遣返和劝返两方面优势都发挥了出来。”肖连华说。

2011年和2013年,李华波、徐爱红及两个女儿的护照先后被依法吊销,中方通过司法协助的途径正式通知了新方。今年1月,新加坡移民局也作出取消李华波全家四人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的决定。

肖连华告诉记者,2012年,他曾亲自到李华波家中,看望其年迈的父母,并对李华波的父母和亲属做了大量正面劝返工作。近几年来,李华波的家人都很配合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

2014年,我国发起声势浩大的国际追逃追赃行动,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布下天罗地网,打击外逃贪官力度加大、进程加快。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最高检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

“对李华波的成功劝返,促使其妻子徐爱红回国是关键。”肖连华回忆,在对徐爱红的劝返过程中,徐爱红最初辩称其对李华波作案并不知情,她是无辜的,没有涉嫌犯罪。对此,肖连华回应她说:“检察机关对你立案侦查,有证据证明你与李华波有一定关系,已经涉嫌犯罪。

如果你认为没有犯罪更应主动回国说明情况,我们核实以后会根据查明的情况依法处理,如涉嫌犯罪也会根据你的态度和表现依法决定是否从宽处理。”进而,肖连华向徐爱红反复宣传国家的法律政策,希望她能规劝李华波认罪服法,并妥善处理新加坡法院冻结财产问题。

在我国开展国际追逃追赃行动大背景下,对徐爱红的劝返工作很快取得进展。今年1月,徐爱红主动打电话给肖连华要求谈回国事宜,并写下自首书,撤销解除涉案冻结令的诉讼,同时表示将劝说丈夫李华波自首。

“没想到国内的检察官办案,既严格执法,又很亲切,看到中国的检察官我没有恐惧的感觉。”徐爱红对肖连华说,结束了四年的逃亡生涯,她满怀对生活的希望,相信中国检察机关会公平公正处理她的案件。

今年1月30日,徐爱红携两个女儿回国自首。在登机前她给使馆发来短信:“尊敬的使馆领事们,你们好!这段时间麻烦你们热心的接待和尽心尽力的帮助,在此由衷地感谢。”

妻子、女儿回国了,贪污的赃款已被多次冻结,自己又深陷牢狱。慑于追逃行动的强大压力,在中央强大的政策感召和我国法律威慑下,已经穷途末路的李华波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并于2月2日书写了致检察机关的自首书。

“我自愿服刑完毕后回中国投案自首,自愿撤销在新加坡的所有诉讼,并配合新加坡司法机关将涉案资产悉数归还中国政府。”曾经在新加坡誓言死也不回中国的李华波,在自首信中低下了头。

肖连华告诉记者,李华波回到江西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证据,依法起诉李华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时,将继续做好国际追赃工作,圆满完成此案的查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