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东辉集团侵占国统区煤炭资源
山西东辉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原煤开采、洗选煤、炼焦、化工为主业的大型现代化民营企业集团,集团公司成立于2005年。其最原始的积累始于山西美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其中不乏积累中的原罪。2002年正值柳林县时任柳林县委***李润林、县长闫国平滥用权力随心所欲配置煤炭资源时期。
当年4月5日山西美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美盛公司)购得山西省柳林县邓家庄煤矿采矿权,这表面上仅是一个煤矿的采矿权,但实质是实施蚕食国家规划区矿产资源计划的开始。
国家规划区矿产资源在当地俗称国统区,在美盛公司的日益“攻坚”下,美盛公司终于将国统区60.6048KM2的开采面积纳为私人囊中。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2年最初批准邓家庄煤矿的采矿证上记载:矿区面积1.
45KM2,地质储量2740万吨,生产规模6万吨/年。这一权证记载的矿区面积与国统区相邻。
美盛公司第一步计划得逞----购得邓家庄煤矿后,为能达到蚕食国统区煤炭资源,进一步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与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永宏、吕梁***郭海亮等官员频繁接触,仅在2002年年度内就快速完成其蚕食国统区的目的。
2002年10月31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向美盛公司下发晋矿采划字【2002】45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将邓家庄煤矿矿区面积划定为63.9648KM2,地质储量40000万吨,生产规模150万吨/年,矿区面积全是属于国统区开采面积。
2002年11月,美盛公司向柳林县、吕梁市、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门逐级申请,要求增大煤矿开采能力。2003年11月20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向美盛公司颁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60.
6048KM2,生产规模165万吨/年,至2008年12月31日,美盛公司共缴纳资源价款15964.9万元。
之后美盛公司逐步扩张,于2005年成立了山西东辉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美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邓家庄煤矿等九个企业成为其集团的成员。
东辉集团邓家庄煤矿2002年度开采面积的极速扩容,让人深思,这一过程也反映出以下问题:
一、美盛公司以惊人的速度扩容,并获得重点关照,无不反映出官员的腐败。
1、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永宏看人下菜,美盛公司巧取豪夺国家资源。
1998年12月5日,***发布(国发〔1998〕43号)《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都成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关井压产领导小组,逐年分批关闭。
美盛公司购得邓家庄煤矿后,为能侵占国统区煤炭资源,以惊人的速度办理扩容批文及权证。2002年4月购得,2002年10月又得到划界文件,11月获得新的采矿权证。
矿区面积由原来的1.45KM2扩展为60.6048KM2,生产规模由原来的6万吨/年扩展为165万吨/年。
而与邓家庄煤矿采区相毗邻的国有双柳煤矿被汾西矿务局整合后,双柳煤矿以国有企业身份申请扩能改造、争取扩大井田面积时,却仅得到15KM2开采面积。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原柳林县孟门镇王崖集体煤矿申请保留并要求扩大生产规模,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该矿区开采的煤炭属于国统区煤炭资源,仅能批给国有统配煤矿为由,拒绝了原柳林县孟门镇王崖集体煤矿扩大规模的申请,继而将其关闭,随后将该煤矿开采的区域划拨给民营性质的美盛公司。
2、从时任柳林县县长闫国平、县委***李润林起,到吕梁***郭海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长李永宏、山西省纪检***金银焕,国土资源部长孙文盛,他们绑结一块、坑壑一气,将国家规划矿区资源批给私企美盛公司,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滥用职权,有犯罪嫌疑。
美盛公司将邓家庄煤矿扩能后所获批的矿区面积都是国统区开采面积,这个区域的矿产资源应由国有煤矿企业为主体的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矿产资源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美盛公司为什么能这样顺畅的得到各种权证呢,人们都说美盛公司在北京有硬关系、大关系。当时美盛公司控制人张亚平为批得该块国统区煤炭资源,打通各个环节,与时任柳林县委***李润林、县长闫国平,吕梁***郭海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永宏,山西省纪检***金银焕、国土资源部长孙文盛等县、市、省、部级官员勾结一起,绑结一块,坑壑一气,输送了巨额利益。
据消息称,金银焕(时任山西省纪检***)儿子在该煤矿中一直占有股份。
3、美盛公司自身没有经营煤矿主体资格,利用幕后黑手涉及煤炭行业。
山西美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做贸易公司,自身没有经营煤矿主体资格。
吕梁市政府当时提出“以资源换资本,大引进促开发”原则,实质就是利用权力任意配置资源,将国有资产作为橄榄枝,为权力寻租留出空位。
为能让美盛“日益壮大”,吕梁市政府多次在会议上说:支持美盛是为“焦化项目保证煤源,落实煤矿”。
而事实上2002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对美盛公司划界文件予以批复,国家发改委2003年12月30日批复美盛公司在吕梁汾阳市投资建200万吨/年焦化煤气工程可行性报告。
美盛公司是先拥有煤矿,后建焦化煤气项目。
4、时任吕梁行署副专员金建中是山西美盛公司控制人张亚平亲姐夫,金建中请自为美盛公司“保驾护航”。
金建中是美盛公司控制人张亚平亲姐夫。2012年10月16日,时任分管煤炭的吕梁行署副专员金建中得到吕梁***郭海亮授意后,在文水县宾馆召开吕梁行署行政办公会议,金建中亲自主持会议。
会议基本就是有关美盛公司的协调会。吕梁行署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不仅解决了美盛公司煤源保证问题,而且对涉及土地、公路、铁路、水、电、煤气、税收收费及其他相关问题上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及解决办法,山西美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由此得到极高“礼遇”。
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低价收取美盛公司煤炭资源价款,致国有资产损失7亿余元人民币。
根据晋矿采划字【2002】45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邓家庄煤矿地质储量40000万吨。根据吕政发【2004】17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采矿权有偿使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采矿权出让底价按保有资源储量(吨)×煤种价格(元/吨)确定。
主焦煤2.5元/吨,配焦煤1.8元/吨,动力煤1元/吨。邓家庄煤矿都为肥煤,主焦煤占有大部分,剩余为配焦煤,没有动力煤。
假设美盛公司可开采煤炭地质储量中主焦煤和配焦煤各占一半,各20000万吨计,邓家庄煤矿有偿出让底价应为86000万元。然而,2005年7月21日,山西美盛公司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签订《采矿权价款缴纳合同》,缴纳采矿权价款仅为15964.
9万元,国有资产损失7亿余元。
美盛公司巧取豪夺的行径隐藏巨大官商勾结黑幕,无不体现资本家与官商勾结的原罪。
东辉的这“第一桶金” 是中国政府及整个国民经济、社会秩序所不能接受的现实 ,对其“原罪”不容宽恕,请人民政府对之进行认真查处并清理那些害群之马,给善良的中国人民交个完美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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