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同告河南同名胡辣汤店侵权 店主:根本不知道他是谁
在郑州有一家经营近3年的“方大同”胡辣汤连锁店,因为和歌手方大同撞名,被方大同方面认为是侵害了姓名权。
方大同
在郑州有一家经营近3年的“方大同[微博]”胡辣汤连锁店,因为和歌手方大同撞名,被方大同方面认为是侵害了姓名权。4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该商标属于无效商标。胡辣汤店主认为这一结果难以接受,决定用法律手段保住“方大同”的名头。
“方大同”胡辣汤连锁店的店主康长喜表示,他的第一家店在2012年7月4日正式开业,并在中原区工商局注册,之后他又开了一家直营店和12家连锁店。他称当时给胡辣汤店起名时并不知道方大同这个人,只是觉得在郑州“方”字头的店生意都很好,比如方中山、方团结、方秀华等。“大同”则是邻居家大哥的名字,同时也是一个普通的地名。
2015年4月,康长喜突然收到了方大同律师发来的律师函,要求他立即停止侵害姓名权的行为。4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第13096619号“方大同胡辣汤”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书认为争议商标具有欺骗性,相关公众易认为该店是由申请人经营或许可经营,给公众造成误导,被申请人具有攀附申请人知名度的恶意。据了解,裁定的关键是看胡辣汤店和歌手方大同哪个更早出名。
但胡辣汤店主则认为他已经拥有14家门店,更换商标会对加盟商产生信任危机,甚至有违约风险。而且更换店名也会流失老主顾。裁定书上显示,当事人如不服裁定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康长喜表示,他会尽力保住自己的商标,已经在北京找了律师,将在北京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