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爆朱令事件内幕:谈孙维父亲孙大武

2017-06-1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知情人爆朱令事件内幕:谈孙维父亲孙大武]朱令名字19年后再中毒.朱令已成微博敏感词被屏蔽,姚晨发博力挺,清华女生铊中毒案19年调查沉冤难得

【知情人爆朱令事件内幕:谈孙维父亲孙大武】朱令名字19年后再中毒。朱令已成微博敏感词被屏蔽,姚晨发博力挺,清华女生铊中毒案19年调查沉冤难得雪。

由复旦大学宿舍投毒案而起,1994年令人震惊的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重回公众视线。如今19年过去了,朱令案件仍然谜题重重沉冤难得雪,调查揭秘朱令同寝室室友孙维身份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明星姚晨陈坤等也力挺朱令,希望能有真相查出。

然而,网友发现,从5月3日晚上起,“朱令”已经变成了敏感词,在微博上无法搜索出相关结果,已经遭到新浪微博的屏蔽。5月4日上午11点,姚晨发微博称 “青年朱令,19年前被投毒,19年后,这个名字再次中毒。今日五四,截图纪念。”并附图力挺朱令。朱令案至此,又被蒙上了一层迷雾。

朱令案再次被提起后,公益大咖陈坤积极转发了“帮助朱令”的微博,表示自己愿意为朱令及其老父母捐助十万。并在自己的微博中发出了为朱令捐款的银行账号,并希望大家能够一起捐款给朱令,“她和她父母未知的未来值得我们关注”。

陈坤发起号召后,范冰冰通过工作室回应,“这几天看到朱令的事件,感触很深,很想为她做些什么,今看到坤哥已经行动了,哥们,算我一个!”。此外,姚晨、李冰冰等明星也表示要加入。明星们的爱心行为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和响应。

网友:坚决捍卫言论自由、抵制禁言、人人都能发声!爱国主义是五四精神的源泉,民主与科学是五四精神的核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解放思想、实行变革是民 主与科学提出和实现的途径,理性精神、个性解放、反帝反封建是民主与科学的内容。

而所有这些,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振兴中华民族。因此,纪念五四运动,发扬五 四精神,应该把这些方面结合起来,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努力奋斗。那些所谓的民主呢?五四青年节,盼一个民主,言论自由的中国,希望朱令案能够早日水落石出。

@琰色婕妤:从百度朱L贴吧看到,求证啊!(知情人爆料:国家地震局的一位老人对记者说过,凶手是谁已不是一个疑问,无须追问了,当时孙家找到中央领导,国家地震局被通知摆平两家,“你把人家女儿毒成这样,让我们如何摆平”)原来孙大武和朱L父亲是同一家大单位的人。

据公开报道,当事人朱令,1973年出生,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从1994年11月24日起,她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为其检测和诊断的医生提出了朱令是被蓄意投毒的意见。

1997年4月,北京警方一度将孙维列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但在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对其的嫌疑,同时宣布本案结办。

而在过去的几天当中,一波接着一波对真相的呼吁在互联网上兴起。不仅如此,当年与此事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人,在发达的互联网中正在一一被找到,并且被波及。

不存在时效问题,可以无限期追查下去

今年底将满40岁的朱令,因为铊中毒,全身瘫痪、100%伤残。随着复旦投毒案关注度升温,朱令重新引起关注。不断有人呼吁公安机关重启朱令案的调查,查出真凶。

“重启”一说,源于当年公安机关“办结此案”的回复。公安部曾经对***委员的回复中提到,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已经办结此案。但朱令的代理律师张捷认为,这个回复模糊不清。

记者也就此请教了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目前来看,警方已经排除了朱令自杀和误食铊盐的可能性,基本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这样的话,在没有查到真凶之前,公安机关是不可能结案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说。

张捷表示,他们正在考虑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希望公安机关至少能够向受害人家属告知案件目前的办理状况。

“如果案子真的结案,那么会有两个后果。”张捷说,“一个是我们作为受害人的律师,可以要求查阅案卷,另一个是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

不过,公安机关“保持沉默”有其合法性。

“如果这个案件仍处在调查阶段,现行的法律没有规定公安机关披露调查内容的义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告诉本报记者。

另一个是检察监督权的行使。“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情况,可以行使监督权。但在这个案件中,尚没有看到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情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毛立新表示。

朱令案重新引起关注后,时效的问题成为焦点。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最长追诉期为二十年。这其实意味着,刑事案件最长追诉期就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洪道德认为,这个问题并不必担心,“因为公安机关当年已经立案侦查,这说明时效已经中断。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可以无限期追查下去。”

朱令的遭遇引起了广泛的同情,于是便有一种意见产生:如果这个案子真的无法找到最后的真凶,那么是否至少应该有机构或者个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学校或者医院。

作为当年案件事发地点的学校,朱令可以向学校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而基于同样的道理,朱令也可以以医疗过错为由,将当年的医院告上法庭。但获胜的希望渺茫。

在这起铊中毒案中,清华大学的管理问题饱受质疑。但据朱令的律师张捷介绍,在当年投毒事件发生后,清华大学与朱令家达成了一份协议:学校补偿朱令家20万元,而朱令家则不再追究学校的民事责任。

这份协议也就成为了朱令再向学校追究责任的重要障碍。“朱令家享有向学校请求赔偿的权利,但这份和解协议其实已经是对民事权利的处理。所以目前的情况下,很难再起诉向学校求偿。”洪道德说。

同样,在朱令发生怪病进入协和医院治疗后,医院所采取的一系列治疗措施亦受到诟病。1998年,朱令父母起诉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状告协和医院不作为延误治疗。一审败诉,但北京市二中院在二审中判决协和医院补偿朱令10万元。

这10万元对于极高伤残程度的朱令而言,几乎是微不足道的。但当年在一审、二审中为朱令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四位律师却给朱令的母亲朱明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很多年后,她仍旧能够清楚地说出他们的名字。

不过,这个案子的判决却意味着,即便仍有很多疑点,朱令家已经很难再到法院起诉追究协和医院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上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张捷说,“在这个案子里,学校和医院一样,除非有新的证据发现,否则都很难再向法院起诉请求民事赔偿。”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朱阿姨早已不在乎经济的赔偿,她只希望能够最终查明真相。”朱令的另一名代理李***一直称朱令的母亲朱明新为朱阿姨。

对于朱令家而言,确实已经没有什么比真相更重要的东西。而对于这起案件所牵涉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不过,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学者和律师,都不赞同通过外部力量施压的方式解决案件。让刑事案件避免外部干预、实现司法独立,正是多年来改革努力实现的方向。而十九年后再去获得新的发现,或许只能期待在这个案件当中任何知道真相的人良心发现。不过,这样的希望仍然值得坚守。“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收集各方面的证据,也是期待或许有一天在法庭上能够有用。”律师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