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肯尼真的有艾滋吗 艾滋病人就医为何频遭拒?真的只因“连医生都害怕”吗
艾滋病人就医为何频遭拒?真的只因“连医生都害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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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中国疾控中心11月30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报告存活艾滋病感染者65.4万人。这个理应被关爱的群体,却多次因为艾滋病感染者的身份被医疗单位拒之门外。面对以综合医院“医疗条件不足”等理由推诿或拒绝诊治时,他们开始由沉默走向维权。北京佑安医院副主任医师、艾滋病防治专家张可说,相关条例中缺乏医疗单位推诿拒诊的具体惩戒措施,是拒诊现象频出的主因。
拒诊
当地多家综合性医院以“医疗条件不足”等理由拒绝
每天深夜11时,孙立(化名)的手机闹铃准时响起,这已经是他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的第四年。医生说不按时按量服药,极可能产生耐药性。考虑到药物易致头晕,孙立设置每晚11时的手机闹铃提醒自己吃药。
今年33岁的孙立2012年确诊艾滋病,由于抵抗力低下,2014年11月,机会性感染的结核引发左腿大腿根部处伴有脓包,肌肉的异常痉挛导致他难以正常行走。在社区医院输液一个月不见好转,孙立来到重庆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就诊住院。由于传染病专科医院没有对症治疗的外科,无法手术治疗,医生提出帮忙联系其他综合性医院专家会诊,明确诊断及制定诊疗方案。
但令孙立不解的是,与当地多家综合性医院交流后,均被以“时间安排不过来”、“医疗条件不足”、“不愿意”等理由拒绝,“医生帮我给三甲医院重庆大坪医院的医务科发了介绍信,详细说明病因病情。最终邀请到重庆大坪医院骨科的主任医师来会诊,初步检查后,主任医师表示需要动手术。
”转院到大坪医院之后,孙立和母亲商量再与医师沟通治疗方案。但完成术前检查后,却突然被告知无法手术。孙立说,拒诊理由是血常规检查显示血沉很高,做不了手术。主任医师说对他艾滋病感染者身份并不知情,“但之前给医务科发的档案已把病情交代得很清楚,会诊也同意实施手术”。
早在2012年底,原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问)负责制。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诊治艾滋病患者、病毒感染者,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医院应及时转诊患者。
“他们拒绝的态度很强硬,感觉像被骗了一样。”孙立很无奈,在被多家医院拒诊后,好不容易争取的手术机会也没了。在朋友帮助下,孙立通过与成都的艾滋病援助组织交流,联系到成都重庆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的相关医生。说明病情之后,医院很快接受手术请求,“当时情绪很低落,医生还鼓励我不要紧张,只是一个小手术,最终顺利完成了。”
延误
孙立说要是眼科医生能进一步诊断,右眼也不会失明
而孙立的另一场手术迟迟没开始,为此他的右眼失明。在他确诊入住重庆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住院治疗之初,机会性感染隐球菌脑膜炎的病情危急,一个月后有所好转。“有一天医生查房发现我右眼充血很严重,因为医院没有专设眼科,建议去综合性医院的眼科看病。”孙立说。
在重庆大坪医院的眼科进行简单检查后,孙立坦言自己患艾滋病。“医生听到后马上到洗手台去洗手,并表示需要感染科医生评估身体情况之后才能治疗。”由于眼科医生没有提出任何治疗办法及建议,孙立以为无大碍,继续回重庆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治疗脑膜炎的病症。
右眼失明是很缓慢的过程。孙立说,由于住院用眼时间不长,一只眼睛视力下降带来的变化并不明显。等到年中出院,他才意识到问题严重,“右眼看东西白茫茫一片,感觉像蒙上一层厚厚的毛玻璃。”
因为费用和没有合适的眼角膜供体,孙立没有选择进行眼角膜交换手术。他的右眼,现在看上去与白内障患者无异,以前出门开车,现在只能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失明还让孙立找工作多次碰壁。“失明之后,再没有拍过照了。”孙立说要是当时眼科医生能进一步诊断,吃药缓解病情,现在可能不会这样。
维权
刘明说连医生都害怕,不敢想象普通人会如何看待
有着拒诊遭遇的还有深圳23岁艾滋病感染者刘明(化名),一场普通的肛瘘手术被医生拒绝三次。
深圳市中医院肛肠科医生初步诊断病情后,向刘明提出需要手术治疗。完成术前血常规检查后,刘明表明自己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医生当即以“医疗条件不足”为由拒绝手术,建议他到艾滋病定点专科医院。
“艾滋病援助组织志愿者曾向我们普及遭遇拒诊的应对措施。”刘明搬出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主刀医生仍以防护措施不够,需请示医务科、麻醉科等理由再次推诿,“可能对艾滋病专业知识了解不多,他们会有害怕、抵触态度。”
随后几天,刘明坚持与医生沟通病情与治疗方案。被拒诊三次后,医生最终答应请传染病专科医院医生会诊,条件符合便同意手术。会诊显示刘明抵抗力虽低,但小手术可以进行,“之后手术很顺利,不到1个小时就完成了”。
民间艾滋病援助组织沈阳爱之援助的工作人员透露,他们经常接到艾滋病感染者被拒诊求助信息,“我们鼓励并协助被拒患者维权,让他们与医院、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协调,依照法律法规条例争取自身合理权益。”
除定期检查免疫力外,刘明觉得自己与普通人生活没啥两样。“唯一让我在意身份的时候,就是被医院拒诊。比起社会歧视,更害怕医疗歧视。”刘明说,连医生都害怕艾滋病人,不敢想象普通人会如何看待。
难处
没有法律条款明确推诿拒诊具体惩戒措施是主要原因
从1999年首次出台医疗机构不得拒绝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的规定,到20 06年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再到2013年首诊负责制,多部法律法规明确不允许推诿拒诊与歧视,但艾滋病人被拒诊仍屡见不鲜。北京佑安医院副主任医师、艾滋病防治专家张可告诉南都记者,相关条例中并没有制定条款来明确推诿拒诊的具体惩戒措施,这是导致问题难以解决的主要原因。
“在现有医疗体制下,设立定点的传染病医院,很多综合性医院误以为接收艾滋病人后要推给他们。”张可说,定点的传染病医院综合科能力低,涉及到专科的治疗必须去综合性医院才行。
病毒基因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侯云德表示,艾滋病患者只要定期检查及服药,寿命与大多数普通人一样,他们日常生活也难免会患上其他的病,“医疗条件不够不是理由,医务人员应当关怀患者,不应推诿拒诊,更不应该歧视。”
张可透露,医疗机构的拒绝来源于职业暴露的恐惧。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是指在诊疗、护理中意外被艾滋病、肝炎等病毒感染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肝炎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2015年7月,国家卫计委发布《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规范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处理程序,并为艾滋病职业暴露诊断提供依据。
“医生只要遵守普遍性防护原则,感染几率很低。”张可说,治病救人是医生职责所在,不能因为害怕承担风险就对病人推托不管,这样的医生缺乏人道主义与职业道德,“医疗歧视应坚决抵制,应主动提供医疗服务,才能更好预防、控制病毒传播”。
为此,他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拒诊后惩戒制度,淡化艾滋病定点医院职能,鼓励综合性医院的感染科接收艾滋病患者。同时,艾滋病感染者应树立维权意识,学习艾滋病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